房地產發展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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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8010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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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發展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xxx年員工薪酬規劃的原則是:1.1.由原來的固定收入方式調整為按績效考核為主的年收入方式。1.2.公司薪酬水平與公司經營業績掛鉤。1.3.公司內部不同部門、不同職務序列、不同職位員工之間的薪酬相對合理公平。1.4.員工個人收入依據實際業績并通過KPI指標考核結果決定。二、薪酬制度的主要目標是:2.1.保障員工基本收入,在原來基礎上作出以提升為主的一系列調整。2.2.提高員工風險意識,實現員工個人業績與團隊業績掛鉤,長期與短期利益相結合。2.3.增2、強激勵作用,發揮員工潛力,使員工通過努力有更多上升空間。2.4.鼓勵員工增強適應能力,轉變觀念,向職業化管理轉變。三、xxx年度薪酬方案內容:3.1.員工按職務劃分5大序列:管理人員,銷售類,工程類,行政類,工人類3.2.與序列對應的不同職務等級,如:銷售類員工,有3個不同職務即:銷售經理、銷售主管、銷售工程師3.3.公司5大序列員工,按不同職務確定年度年收入,具體如下:3.3.1.年收入=月薪+業績效果獎金+年度總經理特別獎勵3.3.2.月薪是根據員工職位,所承擔責任和風險等因素決定的,原則上不采用浮動。3.3.3.年度績效獎金是依據員工實際業績,完成計劃程度,通過KPI體系考核決定的,采用3、不同比例浮動。3.3.4.不同序列,不同職務等級的員工,浮動比例是:(參見附件一)3.4.年度績效獎金發放辦法3.4.1.按季度KPI考核,根據得分發放季度獎金(預發),年度總的績效獎金則在當年年末統一結算。3.4.2.公司規定,KPI考核得分劃分為:1分 2分 3分 4分 5分,A、當KPI考核得分為:4分以下,按實際完成百分比計算季度實發獎金,因未完成季度目標而未發部分獎金,則結轉到年末,全年度集中結算。B、當KPI考核得分為:4分,為完成目標計劃100,則:季度獎金可發100C、當KPI考核得分為:4分以上,為超目標計劃100以上,則,季度獎金100發放。超額部分,公司將另行方案給予獎勵4、3.5.年度總經理特別獎金:3.5.1.根據公司發展目標和實際實現的業績,公司將評價各部門一以及各員工對公司作出的貢獻,包括主要業績、重大貢獻、特殊項目成就。3.5.2.年度總經理獎勵方案將另外制定。3.6.員工福利的社會保險3.6.1.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由公司和員工按比例繳費,3.6.2.屬于公司承擔的繳費部分,由公司繳納,另外,屬于員工繳費部分,則由員工負責,公司將從員工月工資中代扣繳。3.7.員工薪酬應繳個人所得稅3.7.1.根據國家法規,員工應繳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依法代扣繳。4.薪酬變動4.1.薪級的升級/降級:4.1.1.根據員工業績,員5、工的職位晉升或下降,相應調整薪級4.1.2.決定升級/降級的因素:員工業績,表現,考核結果以及公司組織的調整等4.1.3.安排升級/降級的時間:原則是每半年一次,特殊者例外。4.2.職位序列變化后薪級調整:4.2.1.員工因公司目標計劃調整,職位調整為其他序列的,則其薪級作對應調整4.2.2.員工薪級調整,同時對其考核的KPI一起調整,4.3.試用期員工的薪級:4.3.1.根據聘任職位要求和預算薪酬,原則上在試用期內定薪級可考慮略低一級。4.3.2.試用員工轉正時,可依據業績表現,考慮轉正后正式定級。4.3.3.新員工自試用期滿轉正之日起,半年后根據業績可考慮調整一次。4.4.年度調整新酬4.6、4.1.公司根據社會經濟變化,特別是物價指數,通貨膨脹,公司總體業績和員工意見等,對年度薪酬考慮調整,調整比例和范圍將另作規定。4.4.2.公司年度調薪,原則是每年一次。4.5.其他人員的薪酬決定:4.5.1.董事會成員或其他高級員工的薪酬,由公司總經理參照本制度提出建議,報董事會批準。4.5.2.公司聯合培養的碩士生或各類實習學生的薪酬,參照本制度執行。4.5.3.其他個別人員的薪酬,視實際可參照本制度執行。4.6.薪酬確定的審批程序:4.6.1.部門經理提出建議4.6.2.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規定審核,提出審核建議。4.6.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批準。5.薪酬管理5.1.每月月薪部分結算時7、間為:每月1日-31日5.2.每季度業績效果獎金結算為:每季度考核一次,季度后次月發放。5.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約為每月中旬15日前。5.4.計算員工平均工資,統一按月薪部分金額 / 22.5 天計算。5.5.員工薪酬變化或確認生效日期:按公司簽署意見批準之日起。5.6.每月薪酬核算時間安排:5.6.1.每月月初1-2日,完成上月考勤報告5.6.2.每月3-12日為核算,完成制表報告,并報總經理批準。5.6.3.每月15日前,轉帳到員工帳戶,員工領取薪金和簽領明細表(工資條)。5.7.薪酬管理責任與分工5.7.1.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規劃、提出制定/修訂薪酬制度、收集員工意見和外界薪酬調查以及8、為員工解釋有關制度等。5.7.2.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部門員工薪酬建議的審核評估,并提出決策建議等。5.7.3.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考核和獎金核算,并確認應發獎金數額和報總經理批準。5.7.4.人力資源部負責每月考勤、對處罰員工有關薪酬扣除的執行。5.7.5.財務部負責薪酬核算,包括每月月薪核算,報批以及發放。如有季度獎金則一起發放。5.7.6.財務部負責處理個人所得稅務事宜。6.薪酬保密6.1.所有員工在任何場合任何形式均不得打聽、泄露、傳播、議論本人或他人的薪酬,更不得利用薪酬制造是非事端。6.2.違反者給予警告扣除薪酬直至開除處理。7.員工對薪酬建議和異議處理程序7.1.員工對薪酬異議,可直接向部門經理反映,部門經理核實答復,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7.2.員工異議在部門無法答復,則向人力資源部查詢,人力資源部可根據規定調查,答復致員工和部門經理。7.3.員工對薪酬的建議,可直接向部門經理提出,也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7.4.所有員工建議或異議,人力資源部均必須反饋結果,重大事項必須報告公司總經理。8.薪酬制度生效8.1.本制度包括薪酬方案,自公司管理層批準之日起生效。8.2.原有關制度、方案、規定同時停止執行。8.3.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事業部、職能部門,解釋權歸公司。8.4.公司生產中心,可結合實際參照本制度制定補充方案,經公司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