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業公司員工薪酬構成及定期調整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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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80759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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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紙業公司員工薪酬構成及定期調整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紙業有限公司薪酬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目的為了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員工長期地為公司的發展做出貢獻,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本著“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指導思想一、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與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同步。二、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2、能力突出的優秀人才和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關鍵崗位傾斜。三、逐步構造管理崗位與非管理崗位、技術崗位與非技術崗位、簡單勞動與復雜勞動的薪酬檔次落差,建立激勵機制。第三條 范圍公司從業人員的薪酬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董事會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第二章 薪酬辦法第一條 薪酬構成員工的薪酬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全勤獎+加班工資+工齡工資+通訊費補助+差旅費補助+業務提成一、基本工資按照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確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根據公司經營情況的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見附表1、2)。二、績效工資按照上月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3、 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三、崗位津貼根據我公司各個崗位實際情況需要,對某些崗位的員工在特殊條件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而給予的補償,崗位不同,崗位津貼不同(見附表3)。四、全勤獎是指員工當月實際出勤天數達到或超過了應出勤天數而獲得的獎勵,我公司全勤獎為90元。當月出滿勤,但不違反下述規定的,即可計發當月全勤獎: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不計時)或曠工,不發當月全勤獎;當月遲到5次累計超過60分鐘或早退3次累計超過30分鐘,不發當月全勤獎;當月中途入職人員,不計發當月全勤獎。五、加班工資=(日基本工資8小時)120%加班時間(小時數)日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當月公歷天數加班時間是指超出公司規定4、的正常工作時間或按公司規定可以休息,但因工作需要而繼續工作或沒有休息的時間。六、工齡工資指對在我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的員工,自滿1年那個月的下月起開始給予的一種額外報酬。工作滿1年工齡工資為50元,在公司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工齡工資在原來基礎上增加30元。如中間離開公司再次計算時則從離開公司的那個月計算工作時間。七、通訊費補助指因公司工作業務而產生的通訊費用的補助,一般指手機費,通訊費補助因崗位不同而不同,詳見“通訊費報銷及管理規定”。八、差旅費補助是指因工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詳見“差旅費報銷及管理規定”。九、業務提成是指業務人員完成一定任務后獲得的提成,具5、體見業務相關規定。十、薪酬中應扣除的項目:(1)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令規定須代扣代繳的款項;(2)各項罰款;(3)有關公司借款;(4)其他有關應扣項目。十一、每月十五日發放上月的薪酬,遇節假日順延,特殊情況除外。第二條 管理類人員崗位設置一、管理類人員定義:從事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二、管理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管理一崗(總經理)管理二崗(副總經理)管理三崗(部門經理)管理四崗(部門主管):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管理五崗(辦事員):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管理六崗(實習員):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管理工作三、6、管理類一二崗薪酬按照董事會相關規定執行。四、管理類三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第三條 生產類人員崗位設置一、 生產類人員定義:從事生產性的創造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生產目標和質量目標的執行。二、 生產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生產一崗(生產廠長):負責生產部整體的生產管理工作生產二崗(車間主任):負責各個車間的生產管理工作生產三崗(班長):負責各個車間一項或多項生產管理工作生產四崗(副班長):負責各個車間一項或多項生產管理工作生產五崗(班長助理):協助各個車間一項或多項生產的管理生產六崗(一線工人):直接從事并完成一線的生產活動 三、生產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7、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第四條 技術類人員崗位設置一、技術類人員定義:從事創造性的技術及業務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二、技術類人員工作崗位設置如下:技術一崗(高級專業技術主管)技術二崗(中級專業技術主管)技術三崗(技術主管):主要負責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技術四崗(技術主辦):主要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技術五崗(技術助理):協助辦理部門一項或多項技術工作技術六崗(技術員)三、技術類一六崗各崗位工資薪級均分為(A、B、C、D)四檔,詳情見附表。第四條 績效工資一、績效考核由公司統一安排按月進行,考評小組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務人事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組8、成。二、每月績效基數由考評小組根據上月公司經營情況確定。三、績效工資系數與員工崗位掛鉤,同一崗位的績效工資系數相同,各崗位系數見附表。四、績效工資由公司根據考核結果按月統一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可根據員工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二次分配。第五條 公司員工薪酬實行崗位制,動崗動薪。第六條 崗位變動或職務變更人員的薪酬核算的規定。由于工作需要,員工的崗位或職務發生變動,其薪酬按新任崗位或職務的薪酬標準核算。其薪酬起算時間,以財務部收到的員工薪酬調整申報表為準。第七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原則上均自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級。1、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工作經驗已超過三9、年以上。2、具有所任崗位要求的對口專業技術職稱高一級以上。3、所具能力優異,為公司甚難招募到的人才。第八條 新派任崗位的員工,依所派任崗位的第一薪級起薪的,由總務人事部確定并執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級,所提高薪級不超過該等最高薪級的,由總務人事部提出書面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第九條 低級崗位代理高級崗位或低級崗位實際代行高級崗位職責的,提高薪級一級支給薪酬。第十條 新入職人員的薪酬核定。在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的薪酬,按公司規定的所在崗位薪酬標準,由部門經理核定。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第十一條 轉正人員薪酬核定。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后,按公司制定的所在崗位薪酬標準核定。特殊情況,由總經理10、批準。第十二條 員工對薪酬如有疑義,可向總務人事部提出書面查詢要求。自發生日起一個月內未提出要求的,則視無異議。第三章 有關部門權責規定第一條 提供薪酬核算相關資料的規定1、 各一級部門負責提供有效的考勤資料及每月績效考核結果資料;2、 總務人事部提供每月的獎罰款及其他應扣和應補款項資料;3、 財務部提供個人借款明細表。第二條 相關的權責規定一、 總務人事部的權責1、 負責收集、整理、審核、匯總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資料;2、 對有疑問或不清楚的考勤內容有權咨詢相關責任人,有權要求其糾正錯誤之處;3、 負責解答員工關于薪酬的疑問。二、 財務部的權責1、 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薪酬核算及審核,對有疑問的內11、容有權咨詢相關責任人,有權要求其糾正錯誤之處;2、 負責薪酬表單格式的設計及薪酬表單的打印和發放;3、 負責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及扣繳。三、 總經理的權責1、 負責薪酬核算表的批準,根據準確無誤的薪酬核算表,有權決定薪酬發放時間;2、 對不明確的薪酬核算內容有關咨詢相關人員,并有權要求其改正;3、 負責答復薪酬核算、薪酬審核人員所提出的有關薪酬核算的意見和建議。第四章 薪酬的定期調整第一條 經董事會批準,公司實行薪酬定期調整制度,調整日期為每年一月一日。第二條 薪酬定期調整的審定日期為一年,即從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三條 對員工薪酬的定期調整根據年度考核結果確定,依崗位薪級提薪、降薪12、或保持原薪級,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級數。第四條 具有提薪資格的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提薪:1、長期休假者(各類請假年累計30天以上);2、在薪酬調整審定時期中出勤天數不滿規定勞動天數的九成者;3、在審定時期內受警告以上處分者(不含警告處分);4、進入公司不滿半年者。第五章 薪酬的特別調整第一條 對有特別表現或特殊貢獻、業績顯著的員工,或因個人過失給公司業務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失的員工,其薪酬可進行特殊調整,不受時間限制。第二條 對員工薪酬的特別調整根據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依崗位薪級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過三個薪級,降薪不限薪級數。第三條 特別調整由部門或總務人事部提出書面建議,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13、究決定后執行。第四條 員工薪酬特別調整后,除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影響薪酬的定期調整。第六章 薪酬調整的申報與審批第一條 部門副職(含)以下員工,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實際工作表現,對員工的任職能力、工作績效、工作態度等做出評價,填寫員工薪酬調整申報表,報該部門分管領導審批后送總務人事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第二條 部門負責人以上管理人員的薪酬調整,由總經理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或實際工作表現做出決定,由總務人事部填寫員工薪酬調整申報表,經廠務副總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第三條 對員工提薪如超過該員工崗位最高薪級,由董事長特批。第七章 獎金、補助及補貼第一條 公司年度完14、成經營計劃,董事會給予的獎金分配由總經理決定。第二條 對于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或部門,可給予特別獎金。特別獎金由員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報總經理審批。第三條 公司給予員工的補助、補貼根據公司有關制度執行。第八章 薪酬保密規定第一條 目的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積極為公司發展作貢獻,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度并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辦法。第二條 各級員工不得探詢、評論他人薪酬,應樹立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第三條 各級員工薪酬除公司總務人事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第四條 如因違反薪酬保密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視具體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另調他職,直至辭退處理。第九章 附則第一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第二條 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以前相關制度即刻廢止。第三條 公司保留對此制度的解釋修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