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業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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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80857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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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藥業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浙江xx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現代企業激勵約束機制,樹立個人薪酬與公司績效掛鉤的目標與價值導向,提升公司業績,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規范的對象為: (一)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包括: 1、公司董事長; 2、公司董事; 3、公司監事;4、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5、 公司董事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二)公司獨立董事。第三條 公司董、監、高人員的薪酬以公司經營規2、模與績效為基礎,根據公 司經營計劃和分管工作的職責、目標,進行綜合考核確定。第四條 公司董、監、高人員薪酬水平與發放的確定遵循以下原則: (一) 績效優先,體現與公司收益分享、風險共擔的價值理念; (二) 總體薪酬水平兼顧內外部公平,并與公司規模相適應; (三) 責、權、利相結合。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對董事、高管人員進行考核并確定薪酬的管理機構。第六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職責與權限見浙江xx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第三章 薪酬的構成及確定 第七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按以下標準確定:7.1采用年薪制,年薪水平與其承擔責任、風險和經營業3、績掛鉤;7.2 薪酬結構: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含業績增長獎勵)、福利性收入、中長期激勵收益構成;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標準區別職位確定,可每年調整一次;績效年薪與績效 評價結果掛鉤;福利性收入,指公司為其支付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各項社 會保險費等;中長期激勵收益另行出臺管理辦法;7.3 基本年薪按照職系與崗位責任等級、能力等級確定。 7.4 績效年薪:根據年薪標準、公司績效完成情況及崗位績效考核結果計算 發放,基本公式為:績效年薪=崗位績效年薪標準*(公司績效得分*權重+ 崗位 績效得分*權重),其中不同崗位的公司績效權重值和崗位績效權重值根據分管工 作性質確定; 7.5 公司績效指標主要指4、公司級KPI指標,包括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凈利 潤、經營現金凈流量等,崗位績效指標主要指分管工作的KPI指標。 第八條 經董事會薪酬委員會審批,可以臨時性的為專門事項設立專項獎勵 或懲罰,作為對在公司任職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的補充。 第九條 鑒于每個經營年度的外部經營環境的變化,在經過公司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情況下,可以對按照上述計算公式得出的結果進行一定調整, 并以通過后的金額為準。 第十條 獨立董事津貼 獨立董事津貼標準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的 有關規定, 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會、 股東大會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關規定行使其他職責所需的合理費用 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 薪酬的發放第十一條 高管人員:基本年薪分十二個月逐月平均發放;績效年薪在會計年度結束后,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根據經營業績進行考核計算后,報公司薪酬委員會審批后按年發放。第十二條 獨立董事津貼按年支付。第十三條 本制度作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考核體系的基本制度,具體實施細則另定,并作為本制度的組成部分。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核報董事會、股東大會批準后實施,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浙江xx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xx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