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廣場人事調動及薪酬待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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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80941
202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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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物廣場人事調動及薪酬待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員工聘用、休假、離職等各項人事管理工作,便于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購物廣場所有部門及員工。第二章 員工招聘、錄用第一條 公司在公開招聘人員時,應嚴格按以下原則進行:1、公平、公開、公正 2、因崗選人、嚴格把關、擇優錄取、量才適用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1、參加非法組織或邪教組織者;2、品質惡劣,品行不端正者;3、被公司辭退、開除的員工;4、年齡未滿12、6周歲者;5、患有傳染病或患有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之疾病者。第三條 招聘、錄用辦法及程序 1、 本公司根據招聘計劃或各部門經理填寫人員需求表(見附表一),提供擬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資格要求,報人力資源部審批,轉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公開招聘。2、 應聘人員需向公司投遞個人簡歷一份,發到公司郵箱:人力資源部將對其進行初步篩選,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試人員面試。3、 經面試合格人員,人力資源部通知到公司報道,并根據需求分配到不同部門,各部門再根據實際情況分配工作崗位。4、 新員工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1)填寫購物廣場員工入職登記表(見附表二)。(2)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以供核3、查,復印件留存。(3)4張一寸免冠照片。(4)到辦公室領用工裝,辦理實習上崗證、飯卡及及住宿手續。第三章 入職試用第一條 所有新進人員均實行試用期(特殊專業人才除外),一般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前5天由主管經理和人力資源部作出考核,考核分為試卷考核和現場模擬考核(總分200分),總分120分以上者,予以轉正,并報總經理審批。第二條 新進人員試用轉正分成以下幾類:表現突出者提前轉正;表現合格者按時轉正;表現一般者延長轉正,延長期不超過一個月;表現較差者不予錄用;違規違紀、態度不端者提前停止試用。第三條 晉升人員在晉升后的崗位上必須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其中:考核由直接上級和人力資4、源部進行,審批由總經理審批。第四章 薪酬待遇第一條 導購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工資1200+提成,轉正后1400+提成,提成為:銷售提成的1%;第二條 收銀員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工資1200+200風險金,轉正后1400+200風險金;第三條 加班費為每小時6元。第四條 其他人員工資面議。第五條 前勤員工每月公休2天,后勤員工及管理人員每月公休4天。第五章 考勤及請銷假制度第一條 員工須準時上下班,8:40按時到樓層經理處劃考勤;后勤員工8:40按時到辦公室主任處劃考勤,不得帶劃、代填,一經發現,本人及代劃人均視為弄虛作假。第二條 遲到或早退一次按照員工獎懲試行條例扣10分,無故不劃考勤視為曠5、工。曠工一天扣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當月工資扣留,相關不退。第三條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假、出差人員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請假、出差。員工請假應提前一天填寫購物廣場請假單(見附表三),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請假,否則以曠工論處。如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于當天用電話迅速向主管經理報告,說明事由,取得口頭同意方能請假。第四條 員工上班后要及時填寫購物廣場銷假單(見附表四),請銷假單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第六章 人員調動第一條 本公司有權調動員工的工作,這可能改變其工作時間、工作條件、工作部門、工作地點。第二條 本人意愿申請在商場內部調動崗位的,由員工本人向部門經理提出申6、請,經雙方經理或主管同意后,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直接調動。第三條 因工作需要跨部門或樓層調動的,由主管經理直接填寫員工調崗申請表(見附表五)經總經理審批后直接調動,調動表由人力資源部存檔。第四條 調動申請未經批準,不得辦理有關調動手續。第七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第一條 人事檔案的建立、管理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或人員應在其指導下完成所屬部門員工的人力資源管理檔案的建立、更新工作。第二條 員工的人事資料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負責收集,并詳細填寫購物廣場員工入職登記表(貼上一寸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附后粘貼)上交總經辦人力資源部。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將人事信息歸檔,及時記錄,及時錄入電腦,保證實存7、檔案信息與電腦存儲信息一致。第四條 每月26日前,人力資源內勤對管理檔案信息進行核實、更新,以便保證檔案信息準確。第八章 培 訓第一條 崗前培訓:企業文化及簡介、員工手冊、服務心態、成功激勵等。第二條 在崗培訓:導購技巧培訓、商品知識培訓、商品陳列培訓、收銀員培訓、安全意識培訓等。第三條 管理人員培訓:溝通技巧培訓、管理藝術培訓等。第九章 離職管理第一條 離職類型1.辭職:是指在任職期間內,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1)試用期員工辭職須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主管經理,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3日后到人力資源部解除勞動勞動關系。(2)正式員工辭職須提前30日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并向本部門經理8、領取辭職申請表(見附表五)填寫好后由部門經理交人力資源備案。2.辭退:是指在任職期間內,員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現、學識、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等,公司決定解除與員工勞動合同的行為。3.自離:是指在合同期內,員工未經公司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將按員工自動離職處理,并暫時凍結其工資直至辦完離職交接手續。 (1)月累計曠工超過 3 天(含)或年累計曠工超過 7 天(含)者; (2)未按正規手續申請離職而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 (3)已申請離職但未辦妥離職交接手續而自行離開公司者。第二條 離職程序1.員工離職面談:(1)辭退員工面談:由主管經理客觀告知被9、辭退人員辭退理由,并退回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2)辭職員工面談:由主管經理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表現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3)訪談內容:a.辭職原因與動機。 b.查其勞動合同及薪資福利狀況; c.了解員工入職以來的工作業績; d.解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f.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h.員工離職溝通面談表(見附表六)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離職交接:在員工提前提出書面辭職報告之后,離職員工應按逐項辦妥公司財物、文件、資料、辦公用品等事宜的交接工作;如離職人員正式離職后,才發現財物、文件資料虧欠未清的,由接收人與該部門負責人負責追回; 3. 辭職辦理辭職人員在辭職申請期滿后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同時帶好以下物品:(1)胸卡;(2)工裝;(3)員工手冊;(4)宿舍鑰匙等其他物品;(5)辭職當天必須將行李物品搬出集體宿舍。辭職手續必須經過本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總經理簽字后生效,缺一不可,最后留人力資源部保存。購物廣場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