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住宅群工程群塔防碰撞安全技術交底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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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983309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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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xx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表 編號:工程名稱xx未來城首期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名稱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分包單位xx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施工部位1#、3#、4#、6#、7#交底地點現場交底形式書面作業工種司機、指揮安全技術交底內容1、 分部分項工程(或重要部位、關鍵工藝、特殊過程)的范圍;本工程為同時施工的住宅群,建筑面積大,工程量大,材料運輸量大,決定了本工程垂直運輸量大;考慮到本工程工期要求緊,決定了本工程必須采用多臺塔式起重機作為垂直運輸機械?,F場配備5臺塔吊,分別布置在1#樓(QTZ6013)、3#樓(QTZ6013) 、4#樓(QTZ6013) 、6#樓(QTZ6013) 、7#樓(QT2、Z6013)。 塔吊交叉作業情況樓棟號1#樓3#樓4#樓6#樓7#樓建筑高度(m)91.7597.7588.7591.7591.75基頂標高(m)515.8516.355516.355519.000519.000大臂標高(m)628.75635.2629.37635.05640.65搭設高度(m)112.95118.845113.015116.05121.65塔吊立面圖本工程因施工場地擁擠,5臺塔機相互間均存在交叉范圍,在施工過程中會出現塔機起重臂與起重臂、起重臂與平衡臂、起重臂與鋼絲繩子相互碰撞的可能,為避免出現塔機碰撞;特定以下措施: 1、 群塔安裝原則:塔機現場定位時控制臨近塔機的起重臂3、的臂尖與本塔機標準節距離在2.5m以上。 2、為避免塔機臂與臂、臂與鋼絲繩相碰,在安裝時應采取如下措施:1)、起重臂高低錯開,高度差為2m以上2)、安裝回轉限位,使塔機在安全區域內運轉3)、起重臂、塔尖、平衡臂安裝障礙警示燈,避免晚間操作失誤4)、安裝電鈴,在晚間操作時把障礙燈打開,擺臂時按響電鈴5)、塔機指揮人員注意和掌握周邊施工情況,合理指揮塔機操作;塔機操作人員在操作時注意鄰近塔機的動作,相互禮讓,避免人為的操作失誤3、群塔作業運行原則: 1)、同步升降原則:相鄰塔機應盡可能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升降,以滿足群塔立體施工協調方案的要求。2)、低塔讓高塔原則:一般高塔均安裝在主要位置,工作繁忙,4、低塔運轉時,應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后再運行。3)、后塔讓先塔原則:塔機在重疊覆蓋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4)、動塔讓靜塔原則:塔機在進入重疊覆蓋區運行時,運行塔機應避讓該區停止塔機。行走式塔機應避讓固定式塔機。5)、輕車讓重車原則:在兩塔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機應避讓有載荷塔機。6)、塔機在有可能發生碰撞的區域內,應高效完成吊裝作業.盡早離開此區域. 7)、塔機高度已錯開,大臂不可能發生碰撞時,也要防止起重臂碰撞高塔機的鋼絲繩,同時高的塔機也要采取避讓或收回變幅小車等相應措施. 8)、項目部施工過程中,統一信號,錯開塔吊工作面,工作時間合理安排吊裝, 9)、塔機不作業時5、吊鉤應升到最高位置,小車收回駕駛室位置,起重臂按順風向停置。 4、低層塔吊頂升的程序: 開始安裝時盡管塔機高度已錯開一定的距離,但是,由于每棟樓施工進度不一致,造成低層塔吊要求先行頂升,塔機的高差須按要求進行合理的計算。 在現行規程中,許多規程對塔機的高差進行了規定,但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14-2006中第10.5條規定:“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新頒布的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12第4.4.25條規定“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6、塔機時,應保持兩塔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小于2m”。故可以參考以下步驟確定合理的高差值。底層塔機的計算頂升高度H塔 ,考慮塔機吊鉤至起重臂下弦的極限距離、塔臂架彈性變形端頭下沉值,其中塔臂架彈性變形端頭下沉值對空載時的大臂上揚的塔機一般影響不大,但對于空載仰臂的塔機影響就比較明顯,根據經驗值,塔機在端頭額定負載時測定的下垂值為1.21.5m,取1.2m。 5、塔吊頂升前應向項目部提出申請,填寫塔吊頂升申請表,經項目部同意后方可頂升。 6、塔吊頂升工作由塔吊安裝公司負責,每次頂升完畢后應核對起重臂高差是否滿足安全距離要求,完成后交項目部安全部保存資料。2、 施工條件;塔吊安裝完畢,7、可正常運行。3、 施工組織操作人員崗位職責塔吊司機職責1、起重機的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擔任指揮。作業時與塔吊司索密切配合。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2、起重機的變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3、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用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 4、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物件。 5、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8、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F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6、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塔式機重機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作業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將塔身固定。 8、塔式機重機頂升作業,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9、塔式機重機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回轉達臂桿及其他作業。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10、當風速超過六級時塔吊應停止使用。 司索人員職責: 1起重司索作9、業人員必須熟悉各類起重工具、設備和機械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2起重司索作業應掌握吊鉤、繩索及其起重工具性能和報廢標準。 3起重司索作業人員應具有綁扎、吊掛知識和熟悉起重指揮信號。 4作業前嚴禁飲酒,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做好工作計劃,各人明確自己任務,并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合乎要求。5起重司索作業人員接班時,應對吊索具及起重設備進行檢查,發現不正常時必須在操作前排除。6根據吊運物件正確選用吊運工具和吊運方法,選擇綁扎點,綁扎要牢固,尖銳邊角處要用軟物墊好。7.工作時應事先清理吊運地點及運行通道上的障礙物,招呼無關人員避讓并為自己選擇安全位置。8吊運重物時盡可能不離地面太高。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禁止吊運重10、物從人的上空越過。所有人員不準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準將重物長時間懸吊在空中。 9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漲緊的繩索,吊運中發現綁扎松動或吊運工具發生異樣、怪聲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檢查。絕不可存在僥幸心理。 10起吊物體時,應將附在物體上的活動件和綁扎后留下的不受負荷的繩頭固定好,以防吊物移動時活動件傷人。11禁止用人身重量來平衡吊運物件或以人力支撐物體起吊,絕對不允許站在物件上同時吊運。12工作結束后,應將可用工具擦凈油垢做好維護保養。4.安全技術要求1、塔吊租賃公司要派專人負責塔吊管理,進場后要對塔吊司機進行口頭和書面的技術和安全交底,每班作業前要做好班前交底和記錄。塔吊司機、信號工11、必須持證上崗,每月應對塔吊司機、信號工、掛鉤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每季度必須對塔吊司機、信號工、掛鉤工進行操作規程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操作時應隨時攜帶操作證。2、根據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提前安排塔吊頂升附著計劃。 3、塔機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為確保工程進度與塔機安全,各塔機須確保駕駛室內24小時有塔機司機值班、交班,接班人員應當面交接,交接時不得離開駕駛室,接班人員未到崗時,交班人員不得離機,交接班時應認真做好交接班紀錄。4、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采取塔臂回轉限制措施。5、統一在塔機大臂尖、平衡臂尾部、塔機最高12、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保持電路通暢。6、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7、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吊;(2)信號不清,不吊;(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4)吊物上站人,不吊;(5)埋在地下物,不吊;(6)斜拉斜牽物,不吊;(7)散物捆綁不牢,不吊;(8)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不吊;(9)零碎物無容器,不吊;(10)吊裝物重量不明,有起點無落點不準吊,不吊。8、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9、信號13、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信號指揮人員,信號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采用當面交接制。每班塔吊作業時應保證2名信號工指揮并做到專人專機,信號工必須穿戴明顯的標志服,佩帶袖標,用對講機進行信號指揮,要使用單獨頻率,不得與其他信號混用。掛鉤工應保持固定不許隨意更換。信號工指揮作業時,要精力集中,正確指揮,保證塔吊的安全。安全操作要求根據塔吊的安全高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提前安排塔吊頂升附著計劃。 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2、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14、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3、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4、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5、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6、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7、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8、信號工要隨時檢查卡環和鋼絲繩等設備、器具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予以更換。吊索15、具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與其它塔吊混用。9、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述要求:(1)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吊物下不得有人。(4)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5)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地吊運。(6)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7)一般來說,起重機工作時,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及重物等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不應小于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群塔作業安全距離為2米。(8)當塔機暫停工作時,變幅小車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機大臂要轉到適當位置,避免與另一塔機大臂或拉條相碰,大臂方向順風向停放,且要牢牢鎖臂。吊鉤上如有吊物必須把吊物卸掉,關上電源總開關,閘箱落鎖方可離開。交底人簽字職 務交底時間旁站監督人簽字職 務旁站時間接受交底人簽字注:1、項目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時填寫此表 2、簽名處不夠時,應將簽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