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圍堰工程拼裝切割焊接接高下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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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職z****i
編號:997434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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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中圍堰工程拼裝切割焊接接高下沉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制單位: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二XX年X月 一、安全生產目標為保證本項目部實現無事故,確保施工正常進行,必須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嚴防死守,牢記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為了杜絕不良事故的發生,使全體施工人員做到心中有數,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水上圍堰施工必須按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針對施工特點,特制定本專項安全交底。二、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從組織、制度上2、保證安全生產,做到規范生產,安全操作。安全保證組織機構框圖 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 安質部長 安全檢查工程師 班組長、兼職安全員 操作人員自檢、互檢、交檢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1、班前安全活動制度3.1.1、全體施工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3.1.2、班前班組長要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3.1.3、班組長應及時了解職工身體狀況。根據職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3.1.4、任務分配后,各班組長根據工種特點,結合個人技能水平,對本班作業人員進行3、細致而深入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講解。3.1.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3.1.6、進入現場作業班組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3.2、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3.2.1、執行公司機械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中的規定。 3.2.2、施工所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是經過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驗收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機具運進現場使用。 3.2.3、施工機械必須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除做接零或接地保護外,必須在設備開關箱內設置漏電保護裝置。3.2.4、小型機具做到“4、三必須”,既轉動和傳動部位必須有防護罩,操作部位必須有防護裝置,開關箱必須有漏電保護器,又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并掛操作規程牌。3.2.5、各種施工機具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維修、保養,并且不定期地檢查其使用狀況,發現不合格的嚴禁使用。3.3、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作業班組應執行工程物資管理辦法和員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3.4、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檢查要求1)、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國家行業頒發的法規進行。2)、有針對性地對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開展專項檢查,突出和強化專項治理工作,增強專項治理的效果。3)、積極參加上級機關和地方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活動,并及時提交檢查總結報5、告。4)、認真開展安全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主管生產的副經理主持,工程技術部、安全質量部、機械物資部、工班長等有關人員參加。、經常性檢查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3.4.4、自檢、互檢、交接檢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6、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屬于專項檢查的設、設備在使用前,應由現場場負責人組織施工員、技術員、安全員、班組有關人員進行驗收,特種機械設備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到工序班組使用。四、圍堰施工4.1、水上作業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和其它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另還應配備好救生圈及救生衣。4.1.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上班前不準喝酒,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整齊,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打赤膊工作。4.1.2、水上作業應配齊救生設備。水上施工船舶必須錨固可靠,無論在順水、逆水或有風浪的情況下,都7、應該有足夠的控制能力。4.1.3、水上作業必須具備必要的安全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水上施工前,應接受水上安全教育。水上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4.1.4、船舶或圍堰的拼裝、航行、施運、招錨、定位和其它有關標志均須符合航運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水上作業平臺不應有油污、細砂等易滑物,平臺鋪板要堅固平整,圍堰周圍應設置牢固的防護欄。4.1.5、水上作業應盡量避免單人操作,作業中應注意自我保護和相互監護。4.1.6、乘船必須等待交通船停穩后,才能從指定的通道碼頭上下船。上下船時應集中注意力,以防踏空落水。4.1.7、水上作業需要移動行走時,應從設有8、安全設施的地方通過。4.1.8、必要時應配交通指揮監督船(交通船),防止其它船只進入施工區域。4.1.9、交通船必須配置救生和消防設備(救生衣或救生圈、滅火器等),交通船行駛時,乘員不得在船頭和船舷聚集和走動,乘員未入艙,交通船不得啟動行駛,惡劣氣候條件下,乘員不得違章指揮開船。4.1.10、應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船舶有無斷纜、跑錨、漏水現象,如發現有危險因素,必須立即報告,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險因素。4.1.11、運輸設備、材料、人員的船只,必須由持有執照的駕駛人員或船工駕駛操作,嚴禁無照駕駛操作。4.1.12、在水上施工過程中,必須與氣象、水上監測部門保持聯系,掌握水位水流變化情況,制訂切實9、可行的對付突然情況發生措施,確保安全作業。4.1.13、大(雷)雨、大霧或風力大于六級以上的惡劣天氣,嚴禁作業,暴風雨后,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有臺風警報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避風措施。4.2、高空作業高空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規程:4.2.1、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4.2.2、懸空高處作業人員應掛牢安全帶,安全帶的選用與佩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安全帶(GB6095)的有關規定。4.2.3、施工過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對建筑物進行封閉(或采取臨邊防護措施)。4.2.4、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10、凡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工作。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4.2.5、 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褲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準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并應將繩子牢系在堅固的建筑結構件上或金屬結構架上,不準系在活動物件上。4.2.6、登高前,施工負責人應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4.2.7、檢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4.2.8、高空作業區地面要劃出禁區,用竹籬笆圍起,并掛上“閑人免進”、“禁止通行”警示牌。4.2.9、 靠近電源(低壓)線路作業前,應先聯系停電。確認停電后方11、可進行工作,并應設置絕緣檔壁。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低壓)2米以外。禁止在高壓線下作業。4.2.10、高空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擲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將易滾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不準打鬧。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以免落下傷人,上下大型零件時,應采用可靠的起吊機具。4.2.11、 要處處注意危險標志和危險地方。夜間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2.12、嚴禁上下同時垂直作業。若特殊情況必須垂直作業,應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在上下兩層間設置專用的防護棚或者其12、他隔離設施。4.2.13、嚴禁坐在高空無遮欄處休息,防止墜落。4.2.14、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墻頂上工作或通行。4.2.15、超過3米長的鋪板不能同時站兩人工作。4.2.16、進行高空焊接、 氧割作業時,必須事先清除火星飛濺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器。4.2.17、腳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運輸道,應隨時清掃。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經安全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開工。當結凍積雪嚴重,無法清除時,停止高空作業。4.2.18、遇六級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進行高空作業。4.2.19、使用梯子時,必須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 60為宜。梯底寬度不低于 50厘米,并應有防滑裝置13、。梯頂無搭勾,梯腳不能穩固時,須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4.2.20、澆注離地2m以上混凝土時,應設置操作平臺,不得站在支撐桿上操作。夜間進行圍堰施工時,一定要有足夠的照明系統,確保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4.2.2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業。下層作業的位置,宜處于上層高度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設置安全防護層。4.2.22、各種拆除作業(如臨時平臺、操作平臺、檢查梯等)上面拆除時下面不得同時進行清整;物料臨時堆放處應離邊沿不應小于1m。4.2.23、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地點或信號時,設置信號傳遞人員。在開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者在夜14、間進行工作,都應該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爬梯、空洞處應設明顯的警示標志。4.2.24、參加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包括司機、起重機、信號指揮、電焊工等均應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并經體驗確認可進行高處作業的人員。4.3、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6-88的規定執行。4.3.1、臨時用電工程的安裝、維修和拆除,均由經過培訓并取得上崗證的電工完成,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4.3.2、電纜線路采用“三相五線”接線方式,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絕緣良好,場內架設的電力線路其懸掛高度及線距符合安全規定,并架在專用電桿上。4.3.3、15、變壓器設攔地保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變壓器設護欄 ,設門加鎖,專人負責,近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室內配電盤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各類電氣開關和設備的金屬外殼,均要設接地或接零保護。4.3.4、各類電氣開關和設備的金屬外殼,均設接地或接零保護。4.3.5、配電箱能防火、防雨、箱內不得存入雜物并設門加鎖,專人管理。4.3.6、移動的電氣設備的供電線,使用橡套電纜,穿過行車道時,套管埋地敷設,破損電纜不得使用。4.3.7、檢修電氣設備的停電作業,電源箱式開關握柄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或設專人看管,帶電作業時經有關部門批準。4.3.8、現場架設的電力線路,不使用裸導線,16、臨時敷設的電線路,不得掛在鋼筋模板和腳手架上,并安設絕緣支承物。4.3.9、施工現場用的手持照明燈采用36V的安全電壓,未經領導同意,嚴禁個人亂拉、亂接照明燈或其它電器。4.3.10、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斷絲。4.4機械設備4.4.1 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和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操作合格證,不準操作與證不相符的機械,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操作證的人員操作,對機械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專人管理。4.4.2 操作人員按照本機說明規定,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觀察及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4.4.3、駕駛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酒后操作機械,嚴禁機械帶病運轉或超負荷運轉。17、4.4.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選擇安全的停放地點,夜間有專人看管。4.4.5、用手柄起動的機械注意手柄倒轉傷人。向機械加油時嚴禁煙火。4.4.6、嚴禁對運轉中的機械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作業。4.4.7、指揮施工機械作業人員,站在可讓人了望的安全地點,并明確規定指揮聯絡信號。4.4.8、使用鋼絲繩的機械,在運轉中嚴禁用手套或其它對象接觸鋼絲繩,用鋼絲繩拖、拉機械或重物時,人員遠離鋼絲繩。4.4.9、起重作業嚴格按照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86)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定的要求執行。4.4.10、定期組織機電設備、車輛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安全問題,按照“三不放18、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4.5、圍堰施工作業安全4.5.1、圍堰拼裝、圍堰分塊起吊時吊點正確,速度均勻、平穩,必要時要清除其上附著物,起吊后人員必須離開起吊范圍。、起吊設備做好定期保養工作,檢查鋼絲繩是否斷絲、卡頭、松動現象。、圍堰分塊拼裝時必須經過牽引、固定牢固后方可將吊鉤去掉。4.5.2、切割與焊接焊接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交流電焊機安全操作規程、應注意初、次級線,不可接錯,輸入電壓必須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定,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初、次級接線處必須裝有防護罩。、次級抽頭聯接銅板必須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19、他部件應無松動或損壞。接線柱處均有保護罩。、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可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柵。并備有消防用品。、焊接時,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嚴禁在運行中的壓力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在圍堰倉內施焊時,必須采取以下的措施:圍堰頂頂口嚴禁覆蓋,并設置通風設備或焊接人員戴防毒面具及呼吸濾清器,圍堰倉內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伏,焊接時必須有人在場監護。、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電焊線通過棧橋及平臺時,必須架高或穿入防護管。、接地線及手把線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20、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慶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上,絕緣應良好,機殼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雨天不得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工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長期停電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須用搖表檢查其絕緣電阻海里低于0.5兆歐,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焊鉗應與手把線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除焊渣時,臉都應避開被清的焊縫。、在負荷運行中,焊接人員應經常檢查電焊機的升溫,如超過A級60,B級80時,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施焊現場的10米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移動電焊機時應先停機斷電,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如焊接中突然21、停電,就砌斷電源。、作業結束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消除焊件熱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方可離開。氣焊(氣割)安全操作規程(1)、進行氣焊(氣割)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2)、氧氣瓶、乙炔瓶的閥、表均應齊全有效,緊固牢靠,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和開閉閥門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3)、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開保存,也不宜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強烈陽光下暴曬。嚴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車直接吊運氧氣或乙炔瓶。(4)、乙炔膠管,氧氣膠管不得錯裝。乙炔膠管為黑色,氧氣膠管為紅色。(5)、氧氣瓶與乙炔瓶儲存和使用時的距離不得22、小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或割炬(焊炬)間距離不得小10米。(6)、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并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7)、工作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跑盡后再行拆卸修理。(8)、氧氣膠管,外徑18毫米,應能承受20千克氣壓,各項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定;乙炔膠管,外徑16毫米,應能承受5千克壓,各項性能應符合GB255081氧氣膠管的規定。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昨拆彎膠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氣。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彎抓前面一段膠管的辦法將火熄。(9)、未經壓力試23、驗的膠管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的膠管及沾上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10)、不得將膠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呀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膠管上,更不得將膠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膠管經過車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11)、氧氣瓶使用時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須立放使用。立放的氣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12)、不得將膠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13)、工作完畢后應關閉氧氣瓶、乙炔瓶,拆下氧氣表、乙炔表,擰上氣瓶安全帽。(14)、作業結束后,應將膠管盤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的地方,減壓閥和氣壓表應放在工具箱內。(15)、工作結束,應24、認真檢查操作地點及周圍,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16)、對有壓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氣割前必須經技術人員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否則嚴禁擅自進行氣割作業。5.3、圍堰接高5.3.1、單塊圍堰接高時,應對底節圍堰頂口用蓋板加以覆蓋,防止施工人員和檢查人員墜入倉內,造成事故。5.3.2、卷揚機擺放在內平臺承載能力大的部位。5.3.3、經常檢查吊點及受力構件是否牢固可靠。 (4)、卷揚機上的鋼絲繩應用黃油潤滑和隨時檢查是否有斷絲現象。5.4、圍堰下沉5.4.1、圍堰下沉前及下沉過程中和下沉后應對各吊點和受力桿件以及機械設備做詳細檢查。5.4.2、圍堰下沉過程中設專人指揮,統一下放。5.4.3、25、根據下沉情況隨時調整圍堰傾斜,避免吊點集中受力。注意事項:(1)、電焊機應安置在干燥、通風良好處,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從事高空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凡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工作。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3)、水上懸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穿救生衣。(4)、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上操作。(5)、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乙炔發生器不得與氧氣瓶同放一處,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小于10米。嚴禁用明火檢驗是26、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取,下班后送回專用庫房。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受熱不得超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碰撞膠管。氣焊槍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的正下方焊接場地距離明火不得小于10米。(6)、點火時焊槍不得對準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7)、更換部位,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8)、施焊完畢,應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全罩。(9)、操作人員必須統一聽從指揮人員指揮。(10)、圍堰下沉中如出現事故,所有人員應及時撤離圍堰范圍外,上報有關領導,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作業。五、防洪防汛施工安全措施5.1、學習防洪知識,加強并完善27、自身環境內的防災措施,發現異常征兆,如堤壩滲水,出現“管涌”,水位異常猛漲,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5.2、做好防洪準備,準備必要的醫療用品,妥善安置貴重物品,準備必要的衣物、食品、礦泉水,做好自救和救援的準備,將人畜等盡早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如被洪水圍困,可在屋頂、樹上等高處避難。將木料或木制家具捆扎成救生筏使用:施放求救信號,等待救援:如有條件時,要積極援救周圍的遇難者。5.3、在洪水到達之前,最重要的是選擇逃生路線,盡快地體的物體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間的地方,開間小、有支撐的地撤離危險地帶,不要徒步涉過水流湍急、水深已過膝的水溪。5.4、不能飲用洪流中的污水。5.5、即時了解汛期災情,制28、定或調整防洪對策。5.6、在汛情緊張時期,當天氣預報有連續暴雨或有臺風襲擊時,在易受洪水淹沒的低洼、滯洪地帶或河邊的人群,更要提高警惕,隨時注意水位的變化,及時了解洪水的情況,采取適當的措施,避免或減輕洪水的危害。六、應急搶險措施6.1、經理部由項目經理和安全工程師負責組織成立義務搶救小組,加強業務學習、訓練防火知識,培訓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及應變和處理能力,并每年進行一次傷亡、傷害事故演習。6.2、視傷亡、傷害事故的輕重程度,集團公司和經理部均應配備相應的應急醫藥類物品。6.3、工傷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有組織處理,妥善處理被傷害對象,盡量減少傷害程度。6.4、當發生一般的磕、碰工傷類事29、故采取自救,由當事人報告工班長,現場總指揮應組織搶救小組進行搶救,在救帶領當事人到安全員處進行醫藥包扎,對被傷害者采取切實可行的醫療保護措施,以免傷勢加重。6.5、當發生食物中毒時,在護車到來之前,將中毒者抬到臨近道路的房間內,進行必要的保護措施。6.6、呼救當工地發生傷害事件,最先發現情況的人員應大聲呼叫,呼叫內容要明確:某某地點或某某部位發生某某情況!將信息準確傳出。聽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責任將信息報告給與其最近的項目部管理人員、搶救小組成員,使消息迅速報告到傷亡傷害應急響應小組事故現場總指揮處。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組織工作。、報警報警員負責打急救電話120,報告發生傷亡傷害的地30、點、傷害類型,同時必須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標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斷方位。安全員負責將傷亡傷害情況及時報告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接車接車員迅速到路口接車,引領急救車從具備駛入條件的道路迅速到達現場。、自救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負責現場組織自救工作。6.7、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自救迅速移走周圍可能繼續產生危險的墜落物、障礙物,為急救醫生留出通道,使其可以最快到達傷員處。高空墜落不僅產生外傷,還產生內傷,不可急速移動或搖動傷員身體。應多人平托住傷員身體,緩慢將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31、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6.8、觸電自救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體:搶救人員必須首先保證自己不被傷害。如在附近有電源開關,應首先采用切斷電源的方法;如附近無電源開關,應尋找干燥木方、木板等絕緣材料,挑開帶電體;如可以迅速呼喚到周圍電工,電工可利用本人絕緣手套、絕緣鞋齊全的條件,迅速使觸電者擺脫帶電部分。如電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落在身下時,可用干燥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急救:當觸電者擺脫帶電體后,應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立即就地對其進行急救,除非周圍狹窄、潮濕,不具備搶救條件,可將其轉移到另外的地方。急救步驟如下:首先檢查有32、無呼吸和心臟跳動;如觸電者傷勢較重,已經使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尚未中斷,應使觸電者仰面平躺,保持空氣流通,解開其緊身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氣寒冷,應注意保溫;并嚴密觀察,同時速請醫生治療或送往醫院。如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短促或微弱,胸部無明顯呼吸起伏,立即給其做口對口人工呼吸。施行人工呼吸前,應迅速解開觸電者身上妨礙身上呼吸的衣服,取出口腔妨礙呼吸的雜物以利呼吸道暢通;施行人工呼吸時,應使觸電者仰臥,并使其頭部充分后仰,大致上至鼻孔朝上,以利其呼吸道暢通,同時把口張開。如觸電者傷勢較為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擠壓急救,并速請醫生治療或送往醫院。如觸33、電者脈搏微弱,應立即對其進行人工心臟按摩,在心臟部位不斷按壓、松開,頻率為60次分鐘,幫助觸電者復蘇心臟跳動;因觸電的不良影響,不是一下子表現出來的。因此,即使觸電者自我感覺良好,也不得繼續工作,應使其平躺,保持安靜,同時保證周圍空氣流通,由醫生來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治療。應當注意,急救應盡快開始,不能等候醫生的到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6.9、機械傷害自救由相關在場人員迅速切斷機械電源。必要時拆卸機器,移出受傷肢體;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檢查可能的傷害部位,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遇出血者,應迅速包扎壓迫止血,使病員保持在頭低腳34、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遇骨折者,以固定骨折處上下關節為原則??删偷刂谷〔?,利用木板、竹片等。在無材料的情況下,上肢可固定在身側,下肢與健側下肢縛在一起。如有切斷傷害,應尋找切斷的部分,將其妥善保留?,F場止痛,劇烈疼痛者應及時給予止痛劑和鎮痛劑?,F場傷口處理,用消毒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預防感染。根據病情輕重,及時送醫院治療,轉送途中應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害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創口等情況??傊?,在急救中心醫生到來之前,應盡最大努力,進行自救,以使傷害降低到最低點。在急救醫生到來后,應將傷員受傷原因和已經采取的救護措施詳細告訴醫生。6.10、溺水自救加強水上安全,在水域施工作業中必須按35、規定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加強防御措施,嚴格操作規程,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如不慎落水,在場人員必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溺水人員進行打撈,同時派人呼叫救援。成功打撈上岸后,立刻對溺水人員利用人工呼吸進行自救,情況嚴重的以最快速度將傷員救離現場,送醫院緊急救治。6.11、保護現場現場總指揮在組織自救的同時,應派人保護現場,為今后的事故調查提供真實依據。安全員職責1、遵照施工安全規范的規定,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2、做好施工現場“四口”、“五臨邊”的防護工作,參與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定及現場安全防護的驗收工作。 3、對工程執行安全否決權,對聲音指揮、作業的行為有權制止、處罰、停工整改或越級申訴。 4、對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種機具和防護設施,有權加以制止,并拒絕辦理手續。加強教育,牢固樹立既有線施工必須確保行車安全的思想,把確保行車安全、消滅一切行車及人身傷亡事故放在首位。 從指揮部、項目經理部到各隊都要在開工前首先進行保證既有線行車安全的教育。 深刻認識“行車安全無小事”,把保證行車安全作為施工管理人員和每個職工的重要職責。 加強對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安全業務技術教育,提高素質。 對于不按施工程序、操作規程作業,危及行車安全的人和事,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決不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