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書實施細則認籌書實施細則 1.門店收入了認籌金額的,在別的門店成交,收入認籌金額的置業(yè)顧問可享受 100 元獎金。 2.未經理經理允許經紀人不得擅自用認籌書 3.認籌書都是連號的,作廢的認籌書不得扔掉,回收在公司,五張認籌書用完了,在公司重 新領用五張認籌書 4.認籌書使用在客戶沒有看中房子的情況下使用 5.正在簽單的客戶要中介費打折,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可使用認籌書,此情況需要打電話給 徐四勇才能使用。 6.放了人籌金的客戶七天之后無條件可以退還,在周末的情況下提前在周五告知會計,填寫 報銷單,摘要寫認籌書退還和客戶姓名。確認后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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