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評鑑制度研究架構: 一、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一、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 二、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二、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1.評鑑目的。 2.評鑑對象。 3.評鑑內容。 4.組織與分工。 5.評鑑類型。 6.評鑑資料之處理 。 7.評鑑結果之運用。 8.評鑑流程圖。 一、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一、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 (一)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業專業品質。 (二)作為各類物業業主招標的參據。 (三)作為民間業者自我期許的榮譽標誌。 建立服務業標章的目的在建立自律性高、公帄公正 之管理公司企業文化,確保安全舒適環境。配合執 行政院物業管理
2、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暨旗 艦計劃本協會擬訂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 有以下幾點目的: 集合多項專業之團隊或公司、物業管理公司或是不 動產經營顧問公司,例如:某公司獲得前述第一類二 項以上專業物業管理服務標章者。 服務業標章制度是服務業標章制度是評鑑制度前置作業評鑑制度前置作業,一種榮譽性,一種榮譽性 活動,採自願性質,可以獎勵措施鼓勵業者參加。活動,採自願性質,可以獎勵措施鼓勵業者參加。 標章種類:標章種類: 第一類:專業物業管理服務標 章 頒給的對象為: 清潔業、消防器材業、公寓大廈管理 維護業、保全業、機電業、公共安全檢查業、租賃業 等專項物業管理服務業。 第二類 : 綜合物業管理服務
3、標章 二、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二、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一)評鑑目的 為瞭解物業管理公司歷年來的營業進步情形並告知 社會社會大眾評鑑結果 1.瞭解物業管理的困難及問題,謀求改進策略,提升 服務品質。 2.導引物業管理業朝向國際化、知識化、專業化發展。 3.瞭解物業管理績效與發展方向,提供物業管理行政 機關及教育機構推動物業管理教育改革之參考。 4.瞭解物業管理工作執行服務情形,提高經營績效。 5.強化自我評鑑,促進自律專業成長。 (二)評鑑對象 清潔、保全、公寓大廈管理維護、租賃等業別, 並以各範疇之分項標準接受評鑑。 (三)評鑑內容 分為組織與行政、業績、人資、教育訓練、安 全與危機處理、專業類科等六類。 由內政部營建署物業管理主管單位召集組成,成 員包括、直轄市暨縣市物業管理主管局處代表及 專家學者及相關協會代表,負責物業管理評鑑政 策之推動、評鑑指標之設計及其他重要事項之協 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