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采購過程控制程序 1.目的 保證所采購的材料、設備和服務價格合理并符合規定的質量要求及工期 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房地產開發所需的由建材供應部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和服 務。 3.引用文件 3.1 GFP6-3材料供應商控制程序 3.2 GFP6-4材料(設備)選型清單確定程序 3.3 GFP9-1項目總體計劃控制程序 3.4 GFP10-1材料(設備)檢驗及檢驗狀態控制程序* 3.5 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 3.6 GFP15-1材料貯存搬運控制程序 4.定義 4.1 大型設備:指電梯、空調設備、電氣設備、水處理設備等。 4.2 材料:指大型設備以外的其它建筑材料。 5.職
2、責 5.1 總經理負責:審批大型設備、金額大于 100 萬元(含 100 萬元)的 報價表(見 GFP6-5-F4)和合同章使用審批表(見 GFP6-5-F1); 審批材料付款申請表(見 GFP6-5-F5)。 5.2 主管副總經理負責: 審批總額大于等于 30 萬元、 小于 100 萬元的 報 價表及審核大型設備及總額大于等于 100 萬元的報價表;審批金額大 于等于 30 萬元,小于 100 萬元及大型設備的合同章使用審批表;簽訂 大型設備及金額在 30 萬元(含 30 萬元)以上的材料的訂貨合同;負責合同 更改不了及退不了貨時的處理;審核材料付款申請表。 5.3 建材供應部經理負責:審核
3、工程材料采購計劃;審批金額在 1 萬元(含 1 萬元)以上、小于 30 萬元的報價表;審核大型設備及總額 大于等于 30 萬元的報價表;審核所有合同章使用審批表;簽訂金 額在 1 萬元(含 1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材料的訂貨合同;審核材料付 款申請表。 5.4 材料采購主辦負責:編制工程材料采購計劃;記錄合同談判要 點、起草材料訂貨合同及合同章使用審批表;負責簽收工程材料采購 通知單(見 GFP6-5-F3)并轉發至采購員;簽訂金額在 1 萬元以下的材料 訂貨合同;審批金額在 1 萬元以下的報價表;審核金額在 1 萬元(含 1 萬元)以上報價表;所有合同的前期談判及參與所有合同的談判;材料 退貨、合同更改的聯系;材料進貨的統計;參加材料復檢;審核材料付款 申請表。 5.5 采購員負責:填制報價表及采購,并對所采購的材料/服務質量 進行驗證;協助材料采購主辦進行材料進貨的統計;參加并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