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星工程(土建)施工監理程序零星工程(土建)施工監理程序 1.目的 保證土建專業零星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投資的土建專業零星工程的施工監理業務。 3.引用文件 3.1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選擇控制程序 3.2 GFP6-4材料(設備)選型清單確定程序 3.3 GFP6-5材料采購過程控制程序 3.4 GFP9-9施工安全監理程序 3.5 GFP9-15預結算工作程序 3.6 GFP10-1材料(設備)檢驗及檢驗狀態控制程序 3.7 GFP10-2竣工驗收程序 3.8 GFP13-1不合格控制程序 3.9 GFP15-2項目移交及防護控制程序 3.1
2、0 GFI-GC-7增加工程量簽證工作細則 3.11 GAP3-6印章管理程序 3.12 GFI-GC-5隱蔽工程驗收工作細則 3.13 施工規范 3.14 質量評定標準 4.定義 4.1 零星工程:指單位工程施工合同規定范圍以外零散的配套設施(工 程),根據工程項目立項審批表(見 GFP4-5-F1)或工程部施工副經理 的書面認定確定。 4.2 零星工程負責人:經工程部施工副經理授權主要負責零星工程監理 業務的人員。 5.職責 5.1 零星工程負責人負責整個零星工程監理協調工作。 5.2 各專業監理人員負責相應的施工監理。 6.資格或培訓 執行本程序不需特別的資格或培訓。 7.程序 7.1
3、零星工程負責人根據部門月工作計劃或周工作計劃的時間的安排, 按 GFP6-2施工分承包方選擇控制程序選擇承包單位。 7.2 根據零星工程的造價、質量要求等實際情況,明確責權: a.當零星工程造價約在 2 萬元以上時, 由零星工程負責人按 GAP3-6 印 章管理程序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見 GAP3-6-F2)并附帶零星工 程施工合同(見 GFP9-10-F2),由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后,合同簽訂。 b.當零星工程造價約在 2 萬元以內時,由零星工程負責人下達零星工 程施工委托通知單(見 GFP9-10-F3)給承包單位,明確責權范圍,工程 量按圖紙和實際發生為準。 7.3 材料采購、檢驗 零星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根據項目大小、使用部位及質量要求等實際情 況確定材料是否需選型、 由誰采購 (填寫 GFP6-5-F2 工程材料采購范圍 ) 、 是否須檢驗。材料的選型按 GFP6-4材料(設備)選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