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立項及報批工作程序 1.目的 保證項目立項及報批報建工作能夠及時地適應和配合項目的開發建設 和經營。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的立項和報批報建。 3.引用文件 3.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依法行政手冊 4.定義 無。 5.職責 5.1 總經理負責審批年度向計劃局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立項申請, 審 批公司工程項目立項審批表(見 GFP4-5-F1)。 5.2 項目開發部經理負責公司對外項目立項及與國土局有關的報批報 建的工作安排。 5.3 工程部設計副經理負責安排與消防局、人防辦有關的消防、人防報 批報建工作。 5.4 工程部給排水專業人員負責辦理項目各階段消防報建。 5
2、.5 工程部建筑專業人員負責辦理項目各階段人防報建。 5.6 項目開發部報建人員負責: a) 項目立項 申報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表; 申報前期項目立項申請; 申報新建項目立項申請; 申報續建項目立項申請。 b)辦理用地手續 辦理劃小紅線、出宗地圖; 辦理測算地價、簽定土地使用合同。 c)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d) 各設計階段的報批、報建 辦理方案報建審批; 辦理擴初設計方案審批; 辦理基礎開工審批; 辦理施工圖報建審批、辦理建設工程許可證; 辦理建筑裝修許可證。 e) 辦理投資許可證 f) 辦理房地產預售許可證 g) 辦理房屋竣工測量; h) 辦理房屋規劃竣工驗收 i) 辦理房地產權初始登記 j
3、) 辦理房地產權轉移登記 k) 辦理竣工資料向檔案館的移交 l) 辦理房地產行業資質年審 m)零星事項 6.資格或培訓 執行本程序不需特別的資格和培訓。 7.程序 7.1.項目立項 7.1.1.每年年末項目開發部報建員在接到區計劃統計局關于編報* 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通知后,根據公司開發計劃,填報下一年度的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計劃表交部門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報區計劃 統計局備案。 7.1.2.對當年新建項目,其項目可行性報告獲公司批準后,項目 策劃人員書面通知項目開發部報建員,項目開發部報建員根據年度開發進 度,向有關政府審批單位申報立項申請,并填報計劃立項申請表,審 批過程同 7.1.1。 7.1.2.1.對尚未具備開工建設條件而又必須進行籌備工作的建設項 目,由項目開發部經理安排報建員向區統計局申報前期工作項目計劃。 7.1.2.2.項目在完成前期準備工作后項目開發部報建員向區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