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任免、降職管理干部任免、降職管理制度制度 1.01.0目的目的 為促進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和管理藝 術,提高工作績效。培養高素質的職業化管理人員,滿足公司可 持續發展的需要,開展各種晉級加薪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02.0范圍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 3.03.0術語術語 公司職務分三類:管理類職務、市場營銷類職務和技術類職 務。本制度適用于上述所有職務的任免及降職。 4.04.0職責職責 4.14.1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組織考評,決定員工的任免及降職,并予 以相應的調薪。 4.24.2相關領導相關領導 參與員工任免的考評,為高層領導決策提供參
2、考意見。 5.05.0 內容內容 5.15.1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衡量標準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衡量標準 5.1.15.1.1 品德要求:誠實正直,在自己的人生信條與公司價值觀相沖突 時,能堅持以公為主原則,言行一致,廉潔奉公,一切遵從公 司的規章制度,不因私利、私欲影響自己所從事的工作; 5.1.25.1.2 素質要求: 具有良好系統思維能力, 能及時收集與消化信息, 組織成就導向,能自信與自律;有獻身精神,組織意識, 監控能力,前瞻性;有原則性與靈活性和良好的人際關系、 合作精神、影響能力、360 。服務精神;能批評與自我批評; 5.1.35.1.3 行為標準: 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行為標準是指在管理工
3、作領域 內工作活動的成功行為,針對公司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 理人員及以下管理人員建立相應高層、中層及以下級別的 標準,每一級可以適應多個崗位; 5.1.45.1.4 經驗要求:高級管理人員需 5 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至少具有 一種主業務 3 年以上大部門負責人工作經驗, 曾管理過多種業 務,下屬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操作人員等多種類型 跨部門的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 3 年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相關領域 2-3 年工作經驗, 本系統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 2 年以 上經驗或職能部門 2 年以上副職經驗,至少有一名直屬下級; 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 1-2 年以上該專業的基層工作經驗, 本部 門副職半年以上,至少管理過同類專業或技術人員; 5.1.55.1.5 績效要求:包括年度工作目標達成度和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效 果。 5.25.2 管理職務任命與聘用管理職務任命與聘用 5.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