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樁基礎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 規定,甲乙雙方對廣州大學城(小谷圍)建設工程項目校區二期建筑及裝飾工程 第七標段(大學城二期生活區)錘擊高強預應力管樁工程,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和 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廣州大學城(小谷圍)建設工程項目校區二期建筑及裝 飾工程第七標段(大學城二期生活區)錘擊高強預應力管樁工程 工程地點:廣州大學城(小谷圍) 第二條、合同工期:2004 年 7 月 5 日開始算起至 2004 年 7 月 25 日,
2、工期 為 20 天。 第三條、工程質量和合同價款: 1、 本工程質量要求: 按國家及行業工程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 達到合格以上。 2、 按設計圖紙和地質勘測資料計算, 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區域按圖紙每臺樁 機逐棟施打.按實際完成棟號的總數量進行結算。 3、單價包干:錘擊高強預應力鋼筋砼管樁基礎工程,400 和 500 分別按 不含稅單價 16 元/米和 17 元/米。 4、合同總造價暫定(大寫) 按實結算 ,實際工程總款按樁工程竣工結 算量計算。 第四條、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即包機械、包施打、包樁機進退場、包鋸 樁、包接樁(包括焊機、焊條等材料) 、包工期、包質量與
3、安全。 2、工程結算方法:管樁樁長計算從樁尖計至自然地面,其他按圖紙、設計 變更、現場簽證等進行結算。 3、管樁工程量結算以甲方核定為準。 4、本樁工程的一切正常檢測費用由甲方負責。 5、乙方憑工程總造價收據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在乙方每打完 20000 米樁之日起 5 天內, 甲方負責辦理中間結算并付至 乙方實際完成造價的 50%,如最后一次不夠 20000 米則甲方按當次實際進度支 付 50%進度款。 2、在工程全部完工且樁基檢測合格起 30 天內,甲方負責辦理最終工程總 結算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樁基平面和承臺大樣施工圖紙壹套, 地質勘測資料 (地 下管網圖)一套。否則在施工中因甲方提供的地下管網圖錯誤原因造成的損失 乙方概不負責。 2、 負責辦妥工程開工和臨時工程范圍內的土地征用手續, 辦理施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