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建工程總承包管理配合協議書補充條款房建工程總承包管理配合協議書補充條款 合同編號: 房建七標段 (廣州大學生活區二期) 施工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總包單位) 與專業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就 2004 年 11 月 5 日簽訂的房建工程總 承包管理配合協議書 ,經雙方友好協商,補充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執行: 一、專業分包單位在 27 棟單體內的施工用水用電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開槽后的 填補抹灰工作等包干費用按建筑面積:2.5 元/m 2,費用合計為 224018.46(暫定) 2.5 元/m 2=560046.15 元(建筑面積以竣工面積為準) 。總包單位按包干費負責 如下工作: 1、施工現
2、場(包括組裝場所和成品倉庫)臨水臨電: 每層樓布置符合安全法規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臨時電箱,一個 380V 臨時電 箱,負荷滿足 1 臺 21KW 及 1 臺 8KW 電焊機使用要求。臨時加工場及倉庫每 40 平方米設置一個滿足 40 平方米機具使用負荷要求的接駁點,每層設置一個給水 預留口,向分包單位提供 1 份現場臨時水電布置圖。 2、分包單位在 27 棟單體內的施工用水用電費由總包單位承擔。 3、施工現場內因分包單位施工造成的施工垃圾由分包單位負責,按總包單位指 定的地點堆放,由總包單位統一清運出現場。 4、分包單位因施工需要(不含返工、變更)在施工現場打鑿預留的孔洞及溝槽 的填補和修復。
3、 二、包干費用的支付: 費用支付方式:總費用 560046.15 元(暫定) ,在分包單位第一個月計量后 一周內, 由分包單位按包干總費用的 30% (即¥168013.85 元) , 支付給總包單位; 第二個月計量后一周內,再支付包干總費用的 30%(即¥168013.85 元) ;第三個 月計量后一周內,再支付包干總費用的 20%(即¥112009.23 元) ;2005 年 5 月 份計量完畢一周內付清。 工程竣工后一周內雙方根據實際竣工面積對總包干費的 增減進行調整,多退少補。 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業主一份、房建施工監理單位一份、專業分包監理單位一份。 總包單位(單位公章) 分包單位(單位公章) 代表: 代表: 業主:廣州大學城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代表: 簽訂時間:2004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