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宿舍租憑及管理協議工人宿舍租憑及管理協議 甲方: 乙方: 根據大學城指揮部要求,甲方為乙方民工提供住宿。為了加強管理,明確雙 方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 甲方提供 22K 板房 1 幢(自編號第 11 幢) ,由乙方安排民工住宿。 二、 甲方為住房安裝獨立電表一只,每間房內配日光燈一具,照明燈泡一只, 多用途插座二個。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直接飲用水(含開水) ;公共澡堂(冷、熱水)洗澡,廁 所;提供飯堂就餐;負責公共衛生清掃(室內由乙方自行負責) ,消毒和垃 圾清運服務。 四、 乙方入住人員需按班組造冊登記,并附身份證復印件送甲方備案;班組 退場及新班組入住,均按此要求
2、辦理。 五、 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對民工管理,并將人員名單、電話報甲方備案,便于 聯系。 六、 乙方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民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服 從甲方工地保安人員的管理。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嚴禁打架斗毆、 賭博、吸毒、酗酒、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活動,如發生述事件,除報公安部 門處理外,甲方將依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七、 乙方民工的安全教育、防火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對乙方民工的人 身安全不負任何責任。 八、 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下列費用: 1、住房租金:標準為 200 元/m2.年,不足一年按實際月數計算; 2、電費:按供電公司收費標準以實際使用度數計收; 3、水費:冷、熱水洗澡、飲用水(含工地)按 40 元/人.月計收(人數按房 間 12 人/間計) ; 4、清潔費:清掃、垃圾清運費按 5 元/人.月計收,消毒殺菌每月二次,每次 100 元/棟; 5、室內電照維修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入住前交房租、水電費保證金叁萬元,待工程完工退場時雙方結 清。以后每月 8 日前交納上月費用。 以上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