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材料、設備買賣合同建筑材料、設備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_ 出賣人:出賣人:_ 買受人:買受人: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出賣人和買受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第一條 標的物 標的物名稱標的物名稱 商標商標 規格規格/型號型號 生產廠家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計量單位 數量數量 單價單價 總價總價 總價合計(大寫) :_元人民幣 第二條第二條 質量標準、要求:_。 第三條第三條 標的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 無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或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 按如下標準執行: _。 第四條第四條 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
2、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采取通用的、 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_。 第五條第五條 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 (使用保養說明、 技術指標、 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 、 配件、 工具的規格、 型號、 數量及包裝方式: _。 第六條第六條 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 ,并經買受人檢驗合格的,方為正式交付。 交付時間:_。 交付地點:_。 第七條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八條第八條 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