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挖運分包合同土方挖運分包合同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 :*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上 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 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第一條 工程概況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 1.2 工程地點: 。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 1.4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乙方應 無條件接受,不因此作為對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質量
2、、安全、文明施工、環境 保護、 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圍內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及業主對甲方 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 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 第二條第二條 合同工期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歷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 按本合同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同意并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后, 可考慮工期延長(如業主不同意工期延長,則按上述 2.3 執行) : a.
3、因不可抗力的影響;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 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時間連續 12 小時以上。 d. 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 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 2.6 發生不可抗力的費用承擔: 2.6.1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費用; 2.6.2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害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2.6.3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甲、乙雙方根據具體 情況另行協商。 第三條第三條 工程質量工程質量 3.1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業主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 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 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 質量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