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裝工程內部分包合同建筑安裝工程內部分包合同 合同編號:20071218 總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乙方與廣州市番禺區石基鎮石崗東村股份合作經濟社簽定的 石崗東商 城生活給水及消防工程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 ,為了加強協作配合,共 同完成石崗東商城生活給水及消防工程的建設任務, 甲方將該工程項目委托給乙 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 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 第一條第一條:工程項目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石崗東商城生活給水及消防工程 (二)、工程地點:石基石崗東村 (三)、工程內容:消火栓系統安裝工程、自動噴淋系統
2、安裝工程、自動報警 系統安裝工程、水泵房消防設備安裝工程、防火卷簾安裝工程、生活給水系統安 裝工程、防排煙系統安裝工程。按圖紙及現行消防規范完善該系統工程。 (四)、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報建 及通過消防驗收并取得驗收合格證的方式承包。如因圖紙改變(對已審批圖紙而 言)或甲方要求增加工程內容或對已裝好的工程進行改變(如拆除、 移位等)所需費 用及工期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條第二條:工程工程總包服務費及支付總包服務費及支付結算結算 (一)、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總造價純計收 1.5%為工程總包服務費,暫按工 程總造價為陸佰萬元, 即總包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玖萬元
3、整玖萬元整(¥90000.00)0000.00)。 (二)、主合同生效 3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30000.0030000.00 元;乙方施工進度進 行到 50 %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30000.0030000.00 元元;全部設備安裝、系統調試完畢 乙方向甲方支付 20000.000000.00 元元;工程完工并且通過建設主管部門驗收后 3 天內乙 方向甲方支付付清余款; 第第三三條條 : : 甲、乙雙方責任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配合乙方辦理在施工過程中的竣工驗收資料的相關手續。 2.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全面負責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和監 督工作。 3.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 4. 統籌安排現場平面布置,為乙方提供水、電源及生產場地和材料倉庫。 5. 參加乙方工程質量和竣工驗收,編制總包竣工資料。 6. 統一組織乙方分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