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腳手架搭設施工合同綜合腳手架搭設施工合同 發包單位(甲方) : 承包單位(乙方) :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 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共同遵守: 一、一、 工程名稱:工程名稱: 廣州市土地房產管理學校教學實訓綜合樓工程外腳 手架工程 二、承包方式:二、承包方式:甲方以包工不包料或包工料的形式分包給乙方。 三、承包項目、內容三、承包項目、內容 1、綜合腳手架包括腳手架、平橋、斜橋、平臺、護欄、擋腳板、工 作梯、安全網掛設、鋼井架周邊圍竹。 2、安全擋板(斜擋板及人行道安全平擋板) 。 四、施工日期四、施工日期 2004
2、 年 3 月 15 日至 2004 年 7 月 30 日。每層按甲方要求規定時間 搭設完成。乙方不按期完成,超期一天罰款 1000 元(超二天以上依次累 計) ,中途不予結算。 五、質量要求五、質量要求 1、按甲方(綜合腳手架搭設方案)要求采用鋼竹材料搭設。 2、按國家規范選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質搭設而造成返工的一切 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擔誤甲方工期按每天處罰乙方壹仟元正 (1000.00 元) 。 3、 不能用發霉、 蟲蛀老竹搭設, 鋼管或毛竹立桿間距不大于 ( ) m(中間加高竹一條),竹搭接長度不小于 1.5m,小橫桿使用鋼管或竹木 搭設,平橋輔竹不少于 7 根。斜擋板水平寬度不
3、小于 2m,并輔密竹加安 全網。 4、材料運至工地現場,乙方按工地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安排現場堆放 整齊,否則,文明施工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5、 由公司質安科及工地項目部負責按質量要求及施工規范進行分層 分段驗收。對不合格部位要整改至達到優良標準。 6、由于乙言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協助派人處理,所需費用從 乙方人工費中扣除(按每工日 60.00 元扣除) 。 7、 腳手架整體搭設完成, 經質檢部門檢驗符合規范質量要求的, 甲、 乙雙方配合辦理搭設完工驗收簽證手續,方可結算。 六、甲、乙雙方責任六、甲、乙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的關安全操作資質證明, 由工地項目部保存。 2、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正確指揮,工人進場未經甲方安全教 育學習及登記手續,不得進行操作搭設腳手架。違反安全規范操作搭設 的處罰,50 元至 100 元/次,情節嚴重的,責令乙方立即停工及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