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買賣合同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產品名稱 規格 (mm) 數量 (立方米) 單價 (元/立方米) 金額 (人民幣: 元) 備注 蒸壓加氣混 凝土砌塊 600*200*100 600*200*200 M 240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供方供應的蒸壓加氣磚混凝土砌塊, 并提供 A5.0, B07 檢驗報告及試壓件。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指定地點: 中山市博愛七路 君華新城 工地,汽車能到達的場地。由供方負責就地卸貨整齊。供方應向 需方指定的收貨人收貨,需方收貨人員名稱: ,若需方需要更換收
2、貨人員,必須及時知會供方,供方向需方指定的收貨人交貨時,視同向需方 交貨,需方為其所指定的收貨人的行為對供方承擔責任。 四、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貨到工地之時需方按樣板標準驗收。 需方若對產品質量視為不合格的,可不收貨由供方自行解決。 五、結算采用月結, 截止每月最后一天。 次月 1 號前供方提供詳細對賬單, 雙方核對完成后簽字確認,于 15 號前需方必須付清貨款為供方。 六、違約責任:供需雙方必須認真履行買賣合同,按照雙方約定運作。供方不 得隨意停貨,需方不得隨意拖欠貨款、不得從其他渠道進貨。需方不按約(前 款第五條)支付款,供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向需方追回全部貨款及違約金。 七、合同有效期中途如市場價格變動,應按雙方協商調整的產品價格為準。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經濟 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法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合同簽訂地點: ,有效期: 。 供方(蓋章) : 需方(蓋章)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