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編號: 發 包 方: 承 包 方: 工程名稱:培英中學(xxx 校區)學生宿舍場平整 工程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2004 年 11 月 5 日 簽證編號: 發包方: (甲方) : 承包方: (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 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培英中學(培英中學(xxx 校區)學生宿舍樓場地平整土方工程校區)學生宿舍樓場地平整土方工程 ; 2工程地點:xx 市培英中學(白鶴洞校區)市培英中學(白鶴洞校區) ; 3. 工程范圍和內容:
2、按甲方提供的 按甲方提供的工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規按甲方提供的工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規 定范圍工程超定范圍工程超出工程量清單范圍另計出工程量清單范圍另計 工程施工圖紙規定內容。 4.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標高完成該宿舍樓場地平整,工程量為乙方按甲方提供施工圖紙標高完成該宿舍樓場地平整,工程量為 1253.35 立方米,以叁萬貳仟元(¥立方米,以叁萬貳仟元(¥32000.00)人民幣大包干進行結算,超支不)人民幣大包干進行結算,超支不 補補 。超出工程以外工程由甲已雙方定價后在施工。超出工程以外工程由甲已雙方定價后在施工。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10 天(日歷天,從開
3、工之日算起) 。 2 本工程開工日期 二四二四 年 十一十一 月 八八 日, 竣工日期 二二 四四 年 十一十一 月 十八十八 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督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 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 2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 進場道路未修的,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時。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 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 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時。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 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時。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 8 小時以上時。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