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道橋中小型維修工程施工合同市政道橋中小型維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 經_批準,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開招標、邀請 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修正 , 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 ,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第一條 工程項目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_ 工程地點: _ 工程內容:道路_M2、人行道_M2、排水管邊:規格 _M、橋梁:部位_M2. 承包范圍:_ 1.2 工期 (1)按定標(或議標、或約定)規定工期 (日歷)天。
2、(2)開工日期:_年_月_日 竣工日期:_年_月_日 1.3 質量等級:_ 1.4 合同價款:_ 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含_費用,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 幣)_元。 全部工程等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第二條第二條 甲方工甲方工程程 2.1 開工前_天辦妥建設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占用道路等 合法手續; 2.2 開工前_天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現場 交驗; 2.3 開工前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 證數據真實準確; 2.4 合同簽訂后_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視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 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并按圖紙的份數發給乙方。 2.5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 用。 第三條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甲方駐工地代表 3.1 甲方任命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須由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