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外墻綜合腳手架分項工程) 甲方: 乙方: 高要搭棚隊 工程名稱: xx 縣行政服務中心大樓 工程地點: xx 縣河南三元東路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鋼管及配件、安全網、挑排架槽鋼、卸荷鋼絲 繩、配件、踢腳板、毛竹、扎帶等) 。 承包范圍:0.000 層以上外墻綜合腳手架搭、拆(包括外排柵、施工 梯、每層卸料平臺、鋼井架外圍扎密竹封安全網、鋼井架首 層及通道的平擋板、排柵斜擋板、每層安放排柵錨固筋、超 過 4.5 米層高鋼頂架等工序) 。 甲方將該分項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包施工(包工包料) 。甲、乙雙方 就該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等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如下 條款,雙
2、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提供部份場地給乙方堆放材料,及場施工。 2、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和結算款。 3、提供垂直運輸。 4、提供外排柵所需要的一切木板材料。 5、提供外排柵的拉結鋼筋和挑排架槽鋼碼鐵(鋼筋)和制作卸荷 吊環所需的鋼筋。 二、乙方責任: 1、在搭設外墻腳手架前,乙方必須熟悉圖紙,根據甲方的使用要 求編制外墻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 ,經甲方、監理單位、建設單位、 安全監督站等單位,審核確認后,才可以施工。在施工中必須做安全技 術交底工作。為甲方提供有關柵工上崗證及有關資質證書。 2、根據甲方的主體工程施工進度。組織人力、材料按照有關規范 進行施工。在施工中一切違反施工規范、安全
3、規范的操作而造成一切工 傷事故及因用料不當,給建筑工人造成的一切工傷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進場的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肇慶市、封開縣安監 站的要求,并提供質量合格證,材料樣板,經質監、安監、監理等部門 檢查合格后方可以使用,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不合格者自動退場,不 得在本工地使用。 4、乙方施工的使用材料必須有經當地安監部門檢測合格證明書, 搭設外排架必須符合有關質量要求。 因材質差或搭設不規范而造成腳手 架失穩,倒塌、或不按規范排安全網,而引發的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由 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 5、施工期間(外墻綜合腳手架)乙方要有足夠人力、材料、滿足 甲方工程進度的需要,排柵必須達到安監要求超高主體框架一劃平橋。 如果因乙方達不到要求, 無法下一工序施工。 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并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乙方賠償給甲方。 6、乙方保證所有外墻綜合腳手架(即該分項)質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