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鋼鋼 材材 購購 銷銷 合合 同同 購貨方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確定乙為勝芳國際物流中心一期工程(A1-4;A6-10;B2-7)所用鋼材(總 量約 5000 噸)的供應商,現就鋼材購銷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貨物生產廠家、價格及計價方式:一、貨物生產廠家、價格及計價方式: 1、鋼筋生產廠家為:唐鋼、承鋼、天鋼、宣鋼; 2、本合同供應的鋼材價格按照分批次、分廠家的方式確認,具體確認方式如下: 鋼材確認價鋼材確認價=鋼材出廠價鋼材出廠價+運雜費運雜費+財務費用財務費用+利潤利潤+稅金稅金 每批次鋼筋進貨之前 7 日內雙方予以商
2、定,以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的價格確認單 (詳見附件 1)為準。 第二條第二條 質量與驗收標準:質量與驗收標準: 1、執行標準:執行現行國家相關標準。出廠鋼筋的公稱直徑、抗拉強度、伸長率、碳、 硫、磷含量等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規定。先以實物檢驗為依據,每一個 爐號檢查復試一次。直條鋼筋定尺 9 米,其長度允許偏差不應大于50mm,直條鋼筋的 彎曲度每米不大于 4mm,總彎曲度不大于鋼筋總長度的 0.4%。 2、甲方按現行國家標準及相關規范對乙方送至工地的鋼材進行復檢,并可隨時抽查,復 檢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復檢結果有異議,須與乙方共同抽取甲方現場保存完好的實物樣品,送質檢
3、機 構重測,以重測結果為準。重測結果合格,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4、數量驗收: 4.1 線材:按雙方簽字認可的過磅重量計算。 4.1 螺紋鋼:按檢尺及理論重量計算。 第三條第三條 交貨方法、到貨地點交貨方法、到貨地點 1、交貨方式:提供給甲方的貨物由乙方負責送貨到(河北省霸州市勝芳鎮廊大路與霸 楊路交匯處)項目現場。 2、到貨具體地點:甲方指定材料倉庫。 3、在乙方將鋼材的材質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全國工業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提交 給甲方,檢驗合格后辦理入庫手續。 第四條第四條 交貨期限交貨期限 1、交貨時間:甲方應提前 3 天 向乙方提出預約或訂單,特殊情況另行約定。 2、乙方提供給甲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甲方訂單要求的到貨時間為準,由于乙方原因延誤 甲方生產時,乙方應賠償誤工費,賠償金額以當批貨款總額的 5%計取,在應付款中扣 除。如果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延誤的,乙方應提供公信機構出具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