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裝飾裝修施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 簽約時間: 乙方(施工方) : 簽約地點: 為規范住宅裝飾裝修施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建設部令第 110 號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結 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甲乙雙方的條件: 甲方裝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 記,并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住宅裝飾裝修資質證書的單位。 2、 裝飾施工地點: 區 路 (小區) 幢號 (單元) 室。 3、住戶結構: 室 廳 結構,建筑面積 平方米。 4、裝
2、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 設計。 7、 工期: 工程期限 天, 從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總價款: (大寫) 元(其中:設計 費 元,管理費 (%) ,稅金 (%) 。經 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工程價款另計。 2、 合同簽訂兩日內, 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60%, 計 元。 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進場前,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35%,計 元。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兩日內, 甲方支付 總價款的 5%,計 元。 三、施工準備及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工作(一)甲方工作 1、甲方
3、開工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產權單位登記備案;確需改變 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的,應當請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鑒定和加固方 案,經房產管理部門核準后,領取住宅裝修許可單。 2、甲方應在開工前 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騰空房屋,清 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 陳設等采 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電,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3、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行 為的協調工作。 4、指派 為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 監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二)乙方工作(二)乙方工作 1、對甲方進行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方案和進度計 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為乙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批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