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稱 交底部位 共 頁 第 頁 交底內容: 磚基礎砌筑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磚混和外磚內模結構的基礎砌筑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磚:磚的品種,強度等級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規格一致。有出廠證明、試驗單。 2.1.2 水泥:一般采用 325 號礦渣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 2.1.3 砂:中砂,應過 5mm 孔徑的篩。配制 M 5 以下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超過 10%;M5 及其以上的砂漿,砂的含泥量不超過 5%,并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 2.1.4 摻合料;石灰膏,粉煤灰和磨細生石灰粉等,生石灰粉熟化時間不得少于 7d。 2.1.
2、5 其它材料:拉結筋、預埋件、防水粉等。 2.1.6 主要機具:應備有砂漿攪拌機、大鏟、刨錛、托統板、線墜、鋼卷尺、灰槽、小水桶、 磚夾子、小線、篩子、掃帚、八字靠尺板、鋼筋卡子、鐵抹子等。 2.2 作業條件: 2.2.1 基槽:混凝土或灰土地基均已完成,并辦完隱檢手續。 2.2.2 已放好基礎軸線及邊線;立好皮數桿(一般間距 1520m,轉角處均應設立) ,并辦完 預檢手續。 2.2.3 根據皮數桿最下面一層磚的底標高,拉線檢查基礎墊層表面標高,如第一層磚的水平 灰縫大于 20mm 時,應先用細石混凝土找平,嚴禁在砌筑砂漿中摻細石代替或用砂漿墊平,更不允 許砍磚合子找平。 2.2.4 常溫施
3、工時,粘土磚必須在砌筑的前一天澆水濕潤,一般以水浸入磚四邊 1.5cm 左右 為宜。 2.2.5 砂漿配合比已經試驗室確定,現場準備好砂漿試模(6 塊為一組) 。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拌制砂漿 確定組砌方法 排磚撂底 砌筑 抹防潮層 3.2 拌制砂漿: 3.2.1 砂漿配合比應采用重量比,并由試驗室確定,水泥計量精度為2%,砂,摻合料為 5%。 3.2.2 宜用機械攪拌,投料順序為砂水泥摻合料水,攪拌時間不少于 1.5min。 3.2.3 砂漿應隨拌隨用,一般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須在拌成后 3h 和 4h 內使用完,不允 許使用過夜砂漿。 3.2.4 基礎按一個樓層, 每 250m3砌體, 各種砂漿, 每臺攪拌機至少做一組試塊 (一組六塊) , 如砂漿強度等級或配合比變更時,還應制作試塊。 3.3 確定組砌方法: 3.3.1 組砌方法應正確,一般采用滿丁滿條。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