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沉管灌注樁施工 作 業 指 導 書 1.適用范圍 適用于錘擊成孔灌注樁的施工作業。 2.引用標準 工業與民用建筑灌注樁基礎設計與施工規程(JGJ4-80) 3.施工準備 3.1 材料 3.1.1 水泥:425號及其以上的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火 山灰硅酸鹽水泥。水泥進場時應有出廠合格證明書。施工單位應根據進場水泥品種、 批號進行抽樣檢驗,合格后才能使用。水泥如存放時間超過三個月,應重新檢驗確認 符合要求后才能使用。 3.1.2 中粗砂:采用級配良好、質地堅硬、顆粒潔凈的河砂或海砂,其含泥量不大 于3%。 3.1.3 石子:采用堅硬的碎石或卵石,最大粒徑不宜大于40mm,且
2、不宜大于鋼筋最 小凈距的1/3。其針片狀顆粒不應超過25%,含泥量不大于2%。 3.1.4 鋼筋:鋼筋進場時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應檢查其品種規格是否符合要 求及有無損傷、銹蝕、油污。并應按規定抽樣,進行抗拉、抗彎、焊接試驗,經試驗 合格后方能使用(進口鋼筋要進行化學成分檢驗和焊接試驗、符合有關規定后方可用 于工程)。鋼筋籠的直徑除應符合設計要求外,還應比套管內徑小60-80mm。 3.1.5 樁尖:一般采用鋼筋混凝土樁尖,也可用鋼樁尖。鋼筋混凝土的樁尖強度等 級不得低于C30。其配筋構造和數量必須符合設計或施工規范的要求。 3.2 作業條件 3.2.1 施工前應作場地查勘工作,如有架空電線
3、、地下電線、給排水管道等設施, 妨礙施工或對安全操作有影響的,應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處理后方能開工。 3.2.2 施工前應做好場地平整工作,對不利于施工機械運行的松散場地,必須采取 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雨季施工時,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 3.2.3 應具備施工區域內的工程地質資料、經會審確定的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 (或方案)、各種原材料及預制樁尖等的出廠合格證及其抽檢試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 設計報告及其有關資料。 3.2.4 樁機性能必須滿足成樁的設計要求。 3.2.5 按設計圖紙要求的位置埋設好樁尖。埋設樁尖前,要根據其定位位置進行釬 探,其探測深度一般為2-4m,并將探明在樁位處的舊基礎、石塊、廢鐵等障礙物清除。 3.2.6 樁尖埋設經復核后方能進行打樁, 樁尖允許偏差值: 樁單為10mm, 群樁為20mm。 3.2.7 應會同設計單位選定1-2根樁進行打樁工藝試驗情況及樁基設備、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