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鉆孔灌注樁 施工作業指導書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泥漿護壁鉆孔工藝灌注樁的施工作業。 2 引用標準 鉆孔灌注樁施工規程 (DBJ 0820292) 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DBJ08111999) 建筑樁基技術規范 (JGJ94-94)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202-2002) 3 施工準備 3.1 材料 3.1.1 水泥:宜用 425 號或 525 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有出廠合格證并經試驗合格。 3.1.2 細骨料:應選用干凈的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3%。 3.1.3 粗骨料:粒徑不宜大于 40mm,且不宜大于鋼筋間最小凈距的 1/3,含泥量不大于 2%。 3.1.4 鋼筋:品
2、種和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規定,有出廠合格證,并按規定試驗合格后才能使用(進 口鋼材須先經化學成分試驗和焊接試驗,符合有關規定后方可使用) 。 3.2 作業條件 3.2.1 施工前應作場地查勘工作,如施工范圍內有妨礙施工或對安全操作有影響的地下電纜、給 排水管道等設施,應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處理后方能開工。 3.2.2 施工前應作好場地平整工作,對不利于施工機械運行的場地,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 理。場地內應設有效的排水及泥漿循環系統,并按方案要求設置泥漿池和沉淀池。 3.2.3 應具備施工區域內的工程地質資料,經會審確定的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各 種原材料及其抽檢試驗報告,混凝土配
3、合比設計報告以及有關資料。 3.2.4 施工機械性能必須滿足成樁的設計要求。 3.2.5 按有關現場文明施工規定要求,作好硬地坪施工場地。 4 施工工藝 4.1 放線、定樁位 4.1.1 場地平整后進行放線,定出樁位,并在每個樁位中心點設置一根16mm800mm 的鋼筋作 為樁位標記,并用混凝土固定。 4.1.2 樁位定出后,有關人員應對軸線、樁位進行復核,并做好復核記錄。 4.1.3 軸線、樁位經復核無誤才可進行下道工序。 4.2 護筒設置 4.2.1 護筒一般用 46mm 厚的鋼板加工制成,高度 1.52m。鉆孔樁的護筒內徑應比鉆頭直徑大 100mm。護筒頂部應開設溢漿口。 4.2.2 護筒位置應根據設計樁位埋設,與坑壁之間應用粘土填實,護筒中心與樁位中心線偏差不 得大于 50mm。 4.2.3 護筒的埋設深度:在粘性土中不得小于 1m;在砂土中不得小于 1.5m,并應保持孔內泥漿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