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灌注樁施工作業指導書 1 適用范圍 適用于鉆(沖)孔灌注樁施工作業。 2 引用標準 本施工作業指導書引用下列標準的有關條款,所有的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施工 作業指導書時,應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 工業與民用建筑灌注樁基礎設計與施工規程(JGJ480) 3 施工準備 3.1 材料 3.1.1 水泥:宜用 425 號或 525 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有出廠合格證并經試驗合格。 3.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 3%。 3.1.3 碎石:粒徑 1040mm,含泥量不大于 2%。 3.1.4 鋼筋:品種和規格均應符合設計規定,有出廠合格證,并按規定試驗合格后才 能使用(進口鋼材先經化學成分試驗和
2、焊接試驗,符合有關規定后方可用于工程)。 3.2 作業條件 3.2.1 施工前應作場地查勘工作,如有電線、地下電纜、給排水管道等設施,妨礙施 工或對安全操作有影響的,應先作清除、移位或妥善處理后方能開工。 3.2.2 施工前應作好場地平整工作,對不利于施工機械運行的松散場地,必須采取有 效的措施進行處理。場地要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并按要求設置泥漿池和沉淀池。 3.2.3 應具備施工區域內的工程地質資料, 經會審確定的施工圖紙、 施工組織設計 (或 方案),各種原材料及其抽檢試驗報告,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以及有關資料。 3.2.4 施工機械性能必須滿足成樁的設計要求。 3.2.5 在市中心必須要
3、按硬地坪施工規定作好灌注樁硬地坪施工場地。 4 施工工藝 4.1 場地平整后放線定樁位,定位后要在每個樁位中心點打入一根16mm800mm 的 鋼筋做樁位標記,并用混凝土固定好。樁位放線后會同有關人員對軸線樁位進行復核, 并要有復核記錄。軸線樁位經復核無誤才可進行施工。 4.2 護筒應按下列規定設置: 4.2.1 護筒一般用 46mm 厚的鋼板加工制成,高度 1.52m。鉆孔樁的護筒內徑應比 鉆頭直徑大 100mm。 沖孔樁的護筒內徑應比鉆頭直徑大 200mm。 護筒頂部應開設溢漿口, 并高出地面 0.150.30mm。 4.2.2 護筒有定位、 保護孔口和維持水位高差等重要作用。 護筒位置要根據設計樁位, 按縱橫軸線中心埋設。埋設護筒的坑不要太大。坑挖好后,將坑底整平,然后放入護 筒,經檢查位置正確、筒身豎直后,四周即用粘土回填,分層夯實,并隨填隨觀察, 防止填土時回填位置偏移。護筒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