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成品質量檢難管理制度 為了不斷提高本公司產品質量水平,不斷增強職工質量意識,以 我們嚴格的質量管理能力向社會、向用戶提供優質的塑鋼、鋁合金門 窗,特制定本制度。 1、成品在入庫出廠前,由質檢員按照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檢驗, 不合格后,下達合格證書,方可出廠。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一律 不準出廠。 2、質檢員按照“成品出廠檢驗單”分別就“關鍵項目” , “主要 項目”和“一般項目”逐項進行帛樣檢查,抽樣比例不低于 30%,若 批量較少,抽樣總量不能低于 5 樘。 3、補抽檢的成品窗如其中有一樘不合格時,應加倍抽檢,其中 仍有不合格時,應全部返修、復檢合格方可出廠。 4、經檢驗不合格
2、的產品,但具有使用的價值,如用戶同意使用, 可按處理品出廠,但不簽發合格證,如用戶需要,可簽發質量證明, 不加蓋合格章。 5、當日生產的廢品,經質檢人員檢驗證明,不是違反工藝規定 造成的,可直接入廢品庫,若違章造成的廢品,經查清責任,報領導 批準方可入廢品庫。 6、產品包裝前要嚴格區分合格品與不合格品,嚴禁不合格產品 混入,如有混入則組織人員挑選后方可也廠。 7、出廠產品應嚴格按包裝技術要求進行包裝,并注明產品名稱、 生產日期、批號、規格、數量等。 8、生產車間要建立出廠產品臺帳,要負責登記產品名稱、批號、 數量、生產日期,組裝人員等,如有質量問題便于追究有關人員的責 任。 9、已出廠的產品,用戶反映確有質量問題,公司應按承諾進行 “三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