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頁 共 3 頁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安 1-5-17 一、一、總則總則 1、為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 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公司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實施細則。 二、二、一般規定一般規定 1、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 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業。 2、根據國家標準及其有關規定,特種作業包括: (1)電工作業;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登高架設作業; 3、本辦法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 特種 作業人員必
2、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滿 18 周歲以上,但從事爆破作業和井下瓦斯檢驗的人員, 年齡不得低于 20 周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種的技術、安全知識,參加國 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5)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由特種作業人員本人或用人單位在有效期 第 2 頁 共 3 頁 內提出申請,由當地的考核、發證單位負責審驗。 (6)復審內容包括: 1)健康檢查; 2)違章作業記錄檢查; 3)安全生產新知識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工種安全知識考試。 三、三、用人單位用
3、人單位 1、應當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按國家、行業、地方、企業的有 關要求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 常的管理檢查工作。 2、應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實行動態管理。 3、應編制特種作業的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特種設備維護 保養規程和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4、具有連續性或需要倒班作業的特種作業應編制交接班制度。 5、用人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繼續教育,崗位培訓的力度, 做到時間保證、費用落實,通過學習培訓使特種作業人員能及時掌握 先進安全生產的新知識,新技術和新方法。特別是做好流動人員和分 包單位的管理工作。 6、應當向特種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 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7、應當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第四章 特種 作業人員管理 第 3 頁 共 3 頁 8、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