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合同 賣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買賣雙方交易的房地產位于深圳市 區 路 花園/大廈/苑 棟/閣/座 層 單 位(以下簡稱該物業) 。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米,房地產證號為 ,房地產性質用途為 (上述三項均以房 地產證或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本次交易約定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等見附件清單,清單所列設備、裝修 及物品等無需買方另行付費,成交價已包含清單所列物品價值。 2賣方
2、自愿將該物業轉讓給買方,轉讓成交價為 幣 元整(小寫 ) ,以上轉讓 成交價不含稅費,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根據本合同第 8 條之約定各自承擔。 3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含當日)向賣方支付定金 幣 元整(小寫 ) 。在本 合同生效后 日內(含當日)再向賣方支付定金 幣 元整(小寫 ) 。本條所約定的定金交由 雙方所約定第三方監管,監管方式、放款、退款條件等事項依買賣雙方與第三方所簽的監管協議或類似文件而定,買方將定金支付給監 管方或打入賣方已簽署的監管協議或類似文件上指定的監管帳號中以后,視為賣方本人已收訖定金,賣方應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賣方 拒絕向買方出具定金收據的,不影響定
3、金的生效。 4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交樓押金之外的樓款(單選) ,該樓款到買賣雙方指定的銀行 或其它第三方進行資金監管,賣方必須配合于買方付款日之前 個工作日內到上述機構辦理監管手續簽署一切相關文件,如賣方不 配合辦理相關手續,買方有權待監管手續辦理完畢后 個工作日內付款。 (1)一次性支付本條約定樓款)一次性支付本條約定樓款 買方除定金、交樓押金之外的全部樓款 幣 元整(小 寫 )于 年 月 日之前(含當日)支付至第 4 條指定監管機構的指定帳號中。 (2) 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支付本條約定樓款) 買方向銀行按揭貸款支付本條約定樓款 具體履行方式如下: A、 買方須將首期款 (不含定金) 幣 元 整(小寫 )于 年 月 日之前(含當日)支付至第 4 條指定監管銀行的監管帳號或其它第三 方的監管帳號中;B.買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含當日)向按揭銀行提交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