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二 手手 房房 買買 賣賣 合合 同同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適用于二手房屋買賣。 二、請用鋼筆等不易褪色、變色且不易擦除的書寫工具填寫。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應由甲乙雙方在涂改處簽章確認。 四、本合同條款空白處由買賣雙方商定填寫。 五、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免引發糾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房屋具體 情況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1、房屋坐落于鄭州市: , 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權證號
2、為 字第 號;該房屋占用 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同時,在法律、法規、政策 允許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條件下,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應的權 證手續。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相關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單價人民幣_元/ 平方米,協商后雙方確定所售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佰 _拾_萬_仟_佰_拾_元整(小寫¥_元)。 此 價 格 下 , 包 含 該 房 屋 的 相 關 配 配 套 設 施: 。 2、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 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 _方承擔,其他稅費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房款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的按揭貸款方式付款。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鄭州市的相關政策規定,乙方向甲 方所支付的房款在乙方取得房產證之前, 由鄭州市房產監管部門進行 暫時保管,雙方并按規定簽訂相應的資金監管協議。 3、自雙方簽訂鄭州市房產監管協議后_天內,乙方將首付 款人民幣_佰_拾_萬_仟_佰_拾_元整(小 寫)_元存入鄭州市房產監管部門所指定的賬戶。 剩余房 款 人 民 幣 ( 大 寫 )_ 元 整 ( 小 寫 ¥_元)由乙方在 60 日內申請銀行辦理按揭, 貸款銀行將剩 余房款直接轉入監管賬戶, 待乙方領取房產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