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戶籍所在地: 號。現在居住地: 。 買受人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 通訊地址: ?,F在居住地: 。 甲方同意將其與乙方共同購買的屬于甲方所有的 50%共有份額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 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 (下稱該房地產) 坐落于: 號店面房屋的 50% 所有產權。 2、房
2、地產證號為: (開發商在辦理中) 。土地使用權證號: (開發商在辦理中) 。 3、房地產用途及面積:商用。合同記載店面的全部建筑面積為:66.48 平方米。其 中:套內面積 64.22 平方米,公攤面積 2.26 平方米。甲方出賣給乙方的面積為:套內面 積 32.11 平方米,公攤面積 1.13 平方米。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在接收開發商交房時為毛壞房,接收該房地產后,甲方享有所有權的份額 出租給乙方作為商用,并由乙方出資對該房地產進行裝修裝飾。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 也未被查封,但有以甲、乙雙方的名義向建設銀行建甌市支行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截止 2012 年 3 月 14 日,貸
3、款本金余額為約人民幣 整(¥ 元) , 貸款本息余額具體以銀行結算數據為準。甲方對該房地產自己的份額部分享有完全的處 分權。 第三條 【出售價款】 甲方 50%份額所有權房產部分的出售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小寫: ¥ 元) 。該價款不含稅費。 第四條 【出售價款的支付】 本合同經甲、 乙雙方簽字之日, 乙方在三天內支付人民幣 元整 (¥ ) 的購房款。其余房價款人民幣 元整元整(小寫:¥ 元)乙方以還本付息 的方式分截止 2012 年 10 月 1 日前分期分批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間,乙方以應付購房款 的額度為基數,按每月 1.5%的利率計算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利息隨本金的給付而逐 2 漸遞減,具體的利息按銀行結息方法計算。本合同簽訂之前,甲方所有 50%份額的銀行 貸款本息,由甲方承擔。自 2012 年 4 月 14 日起向建設銀行建甌市支行的住房貸款本息 余額,由乙方全部支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