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 方使用,乙方承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坐落于北京市 區(縣) 的房 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物業驗收單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 定外,該物業驗收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
2、 還該房屋的驗收收據。 二、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1、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戶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果要求續租,則必須 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五、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 (水費/電費/電話費/
3、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 管理費/寬帶費/ )等費用。 (二)甲方承擔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 管理費/寬帶費/ )等費用。 六、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 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與經濟補償。 2、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 (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 計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依附于 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4、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責又修繕的義務。 七、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