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一第一部分部分 房地產概念房地產概念 第一節第一節 房地產概述房地產概述 房地產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房地產概念是指土地及土地上 的永久性建筑物、基礎設施、水和礦藏等自然資源;狹義的房地產概念僅 指土地上的永久性建筑物和由它們衍生出來的所有權。 房地產是土地、房屋財產的總稱。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管理法將我國土地分為三大類,即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中 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定義: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 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 水利設施用地
2、、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 用地以外的土地。”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定 義:“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構筑物” 。 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04年度土地級別、基準地價以及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收費標準的通知 (榕政20049號)規定: “福州市城市 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評估的建設用地分為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和工礦倉儲 用地三類。” 第二節第二節 房地產開發概述房地產開發概述 一、房地產開發的概念 國家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定義:“房地產開 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 房屋建設 2 的行為。”房地產開發具
3、有資金量大、經營周期長、回報高、風險大、附 加值高、產業關聯性強、預收預付賬款多等特點。 二、房地產開發的分類 房地產開發按業務側重的不同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從事城市房地產 開發和交易的;第二類是從事開發經營成片土地的,即簡稱成片開發。它 是指在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 依照規劃對土地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 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然后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轉讓、 出租地面建筑物。 房地產開發按項目的運作方式不同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也是通常的運作,即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屋的建設,出 售新建房屋的方式; 第二類,是把土地由生地變成熟地之后再轉讓的方式; 第三類,其他方式。如購買房屋后出租;購買房屋后出租一段時間再 轉讓; 購買房地產后等待一段時間再轉讓俗稱炒房團; 接手在建工程 后繼續開發等; 第三節第三節 房地產業概述及涉及行業房地產業概述及涉及行業 房地產業是指進行房地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