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房產中介欺詐行為分析關于房產中介欺詐行為分析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人們通過 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房產中介在房產交 易中的地位日益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本市約 50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 90的 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中介企業實現的。 本文通過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詳細了 解,其中存在的主要欺詐行為有: 1. 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 以外的報酬。 2. 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 3. 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 4.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
2、 5. 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 理、不公正的規定。 6. 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 7. 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發布房地產印 刷品廣告。 這些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直接的經濟利益,并且間接損害了國家利益,擾亂了 房地產市場正常的操作、運行秩序。如何防范并解決這些問題,筆者提出了些建 議: 在房產交易場所通過發放宣傳單提醒購房者, 注意區別居間合同與行紀合同 中這兩種行為。購房前認真索取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對 于所謂的“可轉換產權房”應當向房產管理部門咨詢了解該房產的真實情況并且 在合同中約定中介
3、方如果提供情況不實應當負責的賠償責任。 對于房產中介方的 廣告、店堂招貼等宣傳資料上,凡標明符合合同要約要件的內容,視為要約作為 合同的附件,一并寫入合同中,以此約束相對方。達成協議后,對辦理產權過戶 手續,購房者應當本人親自辦理,以避免產權無法過戶風險等 一、目前房產中介發展現狀 隨著上海房地產市場的不斷發展,上海房產中介市場也在日益壯大。上海市 房產中介企業已迅速發展到了 8 萬余家,人們通過房產中介咨詢、購買、出售、 租賃房產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 為了加強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 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中 介服務進行了定義:房地產中介是指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 等活動的總稱。包括了以下 1. 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 等方面服務的經營活動。 2. 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