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門店管理規定門店管理規定 一、一、 考勤制度細則考勤制度細則: 1、 本店員工保持 24 小時手機聯絡通暢; 員工每日上下班必須打卡、并如實進行考勤表登記; 員工必須先到公司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如果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到公 司者,或下班未能按時返公司者,均需要提前通知店長,店長批準后方可; 員工外出必須在本店系統內打卡,并標明外出所辦理的業務;回店內后及時 登陸后臺打卡確認;忘記打卡者每次罰款 10 元; 2、員工完成工作考核細則: (1)有效客戶必須每 3 天跟進 1 次; (登記的客戶必須寫清來源) (2)房源必須 7 天回訪 1 次; (3)每人每周開發 5 條真實有效新房源; (4
2、)每人每天必須完成一組房源或有效實勘; (5)每人每周必須完成 6 組真實帶看; (6)每人每天必須完成房源有效回訪跟進 20 條; 備注:備注: 以上以上 6 條如不按時完成者,第一次罰加班完成,第二次罰款條如不按時完成者,第一次罰加班完成,第二次罰款 20 元,第元,第 三次三次(第三次以上第三次以上) 者罰款者罰款 50 元。元。 3、上班時間細則: 上下班時間:春季(3、4、5 月) 8:305:30,值班到 6:30 下班 夏季(6、7、8 月) 8:305:30,值班到 7:00 下班 秋季(9、10 月) 8:305:30,值班到 6:30 下班 冬季(11、12、1、2 月)8
3、:305:00,值班到 6:00 下班 午休時間為 12:0013:00,當日值班人員不能離店(如有帶看或其他事情,則確定 好代替人員) ; 4、上班必須打卡,遲到 5 分鐘之內者罰款 5 元,遲到 20 分鐘以內者罰款 20 元, 遲到 20 分鐘以 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5、公司所有員工不得代替他人打卡,違者罰款 50 元; 6、一個月 4 天休息時間,不允許 3 天以上連休,如連休 3 天以上按事假處理,任何 員工不得無故請假,如請假應獲店長批準,申請病假需要有病假單,申請事假必 須提前一天,不提前請假沒來上班者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超過兩次 直接辭退;每月事假超出 5 天者,當月休息減半(4 天改為 2 天) 。 二、日常管理制度二、日常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每天提前 15 分鐘到崗,8:30 分準時進入前臺值班; 2、值班人員負責當日店內及店面門前衛生,做到清潔、整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