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意向書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第一條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平方米) , 房屋用途為 ; 該房屋附屬物 (地下室) 面積 平方米; (房屋所有權證號、 土地使用權證號) 房地產權證號為 。 第二條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國有土地出讓, 土地使用權年限至 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 該房屋(包括附屬物)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 第四條 本意向書簽訂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整。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于 年
2、 月 日前簽訂正式房地產買賣合同或類似 合同。 第六條 房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應于房地產買賣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 人民幣 元整,乙方根據本意向書支付的定金轉作等額首付款;其余房價款 由乙方貸款支付,房價款期限以貸款實際放款日為準。乙方貸款審批手續應當在 雙方約定的過戶日后 30 個工作日內辦妥。 第七條 房產過戶:甲方應于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 的房地產權過戶給乙方,并提供相關材料協助乙方辦理貸款手續。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 物業費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 任。 第九條
3、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 契稅由乙 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 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條 如需通過中介機構辦理房屋買賣事宜, 中介費用由甲、 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一條 本意向書簽訂后,如乙方提出不購買該房屋,乙方已支付都定金甲方 不予退還。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該房屋給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簽訂房地產買賣合 同截止日后 5 個工作日內返還給乙方雙倍定金。 第十二條 本意向書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 書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意向書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意向書經甲、乙雙方簽字且乙方全額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 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生效同時失效。 第十五條 本意向書共 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