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道路工程道路工程 監理細則 編 制:_ 審 核:_ 總監理工程師:_ 目目 錄錄 第一章第一章 工程概況工程概況 工程起點樁號:1+817.40,終點樁號:3+051.38,道路因設計改線而形成斷 鏈,斷鏈(長鏈)長 51.09 米,總里程 1285.07 米。 路幅寬度為 40 米,其中機動車道 8.02 米,兩側分別為分隔帶 2.02 米, 非機動車道 5.02 米,人行道 5.02 米。 本工程路面為水泥砼路面,機動車道路面結構為 22 厘米水泥砼板+30 厘米 二灰碎石,非機動車道路面結構為 15 厘米水泥砼板+20 厘米二灰碎石。 本工程投標造價 618.8 萬元,工程開始日期 2
2、003 年 3 月 6 日,工程結束日 期 7 月 31 號,總工期 148 日歷天。 第二章第二章 項目監理的組織項目監理的組織 第一條 為加強監理工作的管理,規范監理行為,提高監理工作的質量,根 據國家及地方各級政府有關建設監理工作的法規和我部的實際情況, 制定本監理 工作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如與國家法規和上級文件相抵觸,則以國家法規和上級文件 為準,本細則將作相應修改。 第三條 本項目監理的組織結構如下圖: 第四條 項目監理組織 總監理工程師 測量工程師 專業工程師 合同、 計量工程師 一、建設項目的監理組織稱為項目監理組。項目監理組由總監理工程師(副 總監理工程師)、駐地監理工程師(
3、總監助理)、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及其 它工作人員組成。 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由經理辦公會決定,經理任命。監理組其它成員及其 分工由總監根據工程項目具體情況提出意見,經理批準。 三、 總監理工程師發生變動, 由經理辦公會決定, 并發文通知業主和承包商。 監理組其它成員發生變動,由總監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商。 第五條 項目監理組人員職責 一、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受經理委派,為監理部履行監理委托合同的全權負責人。總監 理工程師對內向監理部經理負責,組建并領導項目監理工作;對外代表監理部履 行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同時行使相應職權。副總監理工程師視項目具體情況而 設,副總監協助總監工作,必要時可經總監授權行使總監的部分或全部職權。 總監主要職責: 1. 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