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頁 共 31 頁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的監督職能,維 護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保證財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規 范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企業會計制度 、 企業會 計準則 、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具體 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本公司” ,系指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 本公司財務管理的目標是:規范本公司的財務運作和管 理,監督本公司所有經濟行為,保證股份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努 力提高資產經營效益, 促進公司的經營管理的進一步制度化、
2、規范化、 科學化,維護投資者及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股東財富最大化。 第四條 本公司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管理工作, 應遵守國家的法律、 法規、公司章程及公司所在地區的有關規定,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 及證券監管機構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本公司下屬子公司可依據本制度 自行制訂各公司的具體財務實施細則,并報本公司計財部備案。本公 第 2 頁 共 31 頁 司參股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章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的管理 第六條 本公司總部設計劃財務部(以下簡稱計財部),負責股份 公司總部及其派出財務機構的財務管理。 第七條 本公司計財部設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由本公司總部 財務總
3、監推薦,總經理任命,報股份公司總部董事會備案;其他財務 人員由計財部經理提名、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總監批準。 第八條 本公司計財部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股份公司總部的日常財務及會計核算工作; 2、編制股份公司總部的財務預算及資金計劃,匯總、下達下屬 子公司的財務預算和資金計劃; 3、根據年度財務預算,負責審核股份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月度 費用開支和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并監督其執行; 4、根據資金計劃負責股份公司總部與下屬子公司之間以及股份 公司成員之間的資金調配; 5、根據資金計劃負責對外融資事宜; 6、按規定編制股份公司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和年度財 務報告(包含合并報表和分報表),并進行財務分析; 7、就經營目標管理的完成情況進行協助考評; 8、負責向下屬子公司財務機構委派財務人員并對其進行管理; 9、擬訂、修改、解釋、監督和執行本制度和本公司總部頒發的 其他財務制度; 10、參與股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