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報建報批手續辦理全過程 用地申請=項目立項=消防報建、防雷報建、規劃報建=驗收申請=辦理產權證 : 用地辦事程序 :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費標準 1征(使)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發布征(使)用地公告; (2) 市規劃國土局、 鎮規劃建設辦公室會同被征 (使) 用地的村委會、 股份社做好征 (使) 用地補償的調查、登記和核實工作; (3)市規劃國土局、鎮規劃建設辦公室根據調查登記核實的結果和規定的征(使)用地 補償標準, 會同村委會、 股份社和有關單位, 擬訂征地 (使) 用補償安置方案, 并在被征 (使) 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聽取意見;
2、(4)市規劃國土局將已公告和聽取意見的征(使)用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實施; (5)市規劃國土局或委托鎮規劃建設辦公室與被征(使)用地的村委會或股份社簽訂征 (使)用地補償安置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兌現征(使)用地補償費,交付土地。 2農用地轉用或征用經批準后,用地按下列項目和標準繳費: (1) 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8 元/平方米; (2)耕地開墾費:一般耕地 20 元/平方米(現時有用地指標的已減至 15 元/平方米, 購 買易地開墾指標的要繳 45.8 元/平方米),一級基本農田 40 元/平方米,二級基本農田 35 元/平方米; (3) 耕地占用稅:8 元/平方米(集
3、約工業區范圍 4.1 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線兩側縱深,一級公路為 500 米、二級公路為 400 米、三級公路為 300 米范圍內的公路建設附加費:30 元/平方米; (5) 征地管理費:按征地補償費總額的 2.1%計收; (6) 建設用地審批公告費:12000 元/宗; (7)減免被征土地農業稅費,按征地補償費總額的 3.3%計收,由被征地單位負責繳交。 (8)位于集約工業區內的建設用地在辦理用地手續后,按順府辦發200233 號文件關 于推行集約工業區建設的實施細則內的收費標準進行繳費。 (二) 、農村村民申請建房條件和程序 1農村村民申請建住宅用地條件: (1)年滿 18 周歲以上,履行兵役義務,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沒有安排過住房用地的無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戶建房,但原用地面積較小,不能分 戶建設的; (3) 沒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為經營場所的; (4)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