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I-CB-12 施工階段成本控制工作細則 版本:1 第 1 頁 共 5 頁 - 施工階段成本控制工作細則 1.目的: 控制項目施工階段成本,將項目總成本控制在成本目標以內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金地集團深圳地產公司進行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 3.定義: 3.1 成本估算:對設計部提出的補充設計方案及設計變更、施工方案(含施 工組織設計)及方案變更、材料選型方案及選型變更等進行的供領導決策參考的 成本測算。 3.2 成本比選:對設計部提出的多個補充設計方案及設計變更、多個施工方 案(含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變更、多個材料選型方案及選型變更進行成本 測算,并提出成本控制建議,供領導決策。 4
2、.職責: 4.1 成本部經理: 4.1.1 負責審核補充預算; 4.1.2 負責審核工程進度款; 4.1.3 負責審核超過 10 萬元以上的補充設計的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4.1.4負責審核超成本目標的設計變更及材料設備采購以及金額在10萬元以 上的設計變更、施工方案變更及材料選型變更的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刪除的內容刪除的內容: 3.1、補充預 算: 根據工程部提供的的補 充預算資料 (已實施的補充 設計、設計變更、現場簽證 單、材料選型變更單、甲定 乙購單等) 編制的階段性工 程結算, 經總經理審批后的 補充預算是工程結算總造 價的組成部分。 刪除的內容刪除的內容: 3.4 超成本目 標: 工
3、程施工到某一階段時 工程成本(設計、施工、設 備材料采購) 超過該形象進 度時的目標成本。 GFI-CB-12 施工階段成本控制工作細則 版本:1 第 2 頁 共 5 頁 - 4.1.5 負責審核項目成本分析報告 4.2 項目成本負責人 4.2.1 負責安排編制、復核補充預算; 4.2.2 負責安排編制、復核工程進度款; 4.2.3 負責安排編制、審核成本估算及成本比選; 4.2.4 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分析報告; 5.程序 5.3 合同執行 5.3.1、合同交底 5.3.1.1 項目主體工程合同簽訂五天內由項目成本負責人組織對工程部進行 合同交底,重點針對成本控制、質量控制關鍵條款; 5.3.1.2 分包工程由項目成本負責人會同設計部在招標結束三天內以書面形 式對監理進行合同交底。 5.3.2 補充預算 5.3.2.1 由項目成本負責人在月度計劃中安排補充預算編制工作; 5.3.2.2每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