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管控細則 第一條、第一條、 總則總則 1、 為提高供方管控效率,更好的服務項目公司,保證集團開發經營計劃的實施,特 制定本細則, 以進一步解釋、 補充集團 2010 版制度、 操作手冊和品牌庫使用指引, 請各部門、各公司遵照執行。 第二條、第二條、 品牌庫的建立和評審品牌庫的建立和評審 1、 商業地產公司成本控制部作為品牌庫管理的責任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建立合 格供方品牌庫并進行年度更新和評審。 2、 為保證品牌庫評審質量,避開開業高峰期,自 2012 年起,每年品牌庫(景觀除 外)的評審開始時間改為每年 1 季度,發布時間為每年 2 季度末。受季節影響的 景觀
2、施工和景觀設計供方評審于每年 5 月份開始啟動。 特殊類別品牌庫或新增類 別品牌庫,需單項上報集團招標領導小組,獲批后單項實施,最終匯入集團合格 供方品牌庫名錄。 3、 集團鼓勵各項目建立自己的合格供方品牌庫,建立程序參照集團供方庫的建立程 序。 第第三三條、品牌庫的管理條、品牌庫的管理 1、 關于中標的限定 對于工程施工類供方,自本細則發布之日前,將原制度規定的“評審年度內中標次 數限制”改為“同時在建(承包)項目數量限制”即: 1.1、 每個酒店內裝設計供方評審年度內承接酒店設計項目不得多于 3 個項目,每個 酒店機電方案設計供方評審年度內承接該項設計不得多于 5 個項目。 1.3、 景觀
3、施工供方評審有效期內同時在建項目數不得超過 6 個。 1.4、 為避免影響施工進度和質量,同時規避資金風險,對兼任大商業內外裝、酒店 2 內裝(含豪宅內裝)類品牌庫的供方,限制其評審有效期內同時在建項目數不 得超過 6 個; 1.5、 對于總承包供方,每年年終由集團領導參考總包評價方案確定下年度承接項目 數; 1.6、 住宅外窗供方在品牌庫時效期內同時中標次數不得超過 5 個。同時,對于本品 牌庫內的外裝供方,年度承接工程累計金額不超過 2 億元人民幣。 1.7、 除以上規定外的工程類供方在每類品牌庫中同時在建項目數不得超過 3 個。 1.8、 以上數量規定中,在一個獨立開發項目,當供方在多個標段中標時,中標項目 數只以 1 個計。 考慮到可能多個公司招標時段重疊,已入圍和已中標項目數合 計達到中標限制數量的供方,同一時段原則上不允許再入圍,如果再入圍,必 須報集團成本控制部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