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 一、一般規定一、一般規定 (一)本評分規則適用于深圳市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裝配式 鋼結構建筑的技術評分,裝配式木結構等其它類型裝配式建 筑的技術評分可參照執行。 (二)裝配式建筑評分以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作為基 本單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體建筑應按項目規劃審批圖紙的建筑編號確認。 2.單體建筑由主樓和裙房組成時,主樓和裙房可按不同 的單體建筑進行技術評分,主樓應當滿足本評分規則。 3.層數不大于 3 層且地上建筑面積不超過 500 平方米的 單體建筑,可按多個單體建筑組成建筑組團進行技術評分。 4.架空層、結構轉換層、屋面
2、層、避難層、設備層等非 標準層宜與標準層裝配式建筑設計保持延續性。 二、技術評分表和基本要求二、技術評分表和基本要求 (一)技術評分表(一)技術評分表 裝配式混凝土建筑、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按照表 1 和表 2 分別進行技術評分,在滿足各技術項最低分值要求的前提下, 技術總評分不低于 50 分的可認定為裝配式建筑。 技術總評分=(各技術項實際得分總和)(100-缺少項 分值總和)100+加分項得分。 表表 1 1 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評分表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評分表 技術項技術項 技術要求技術要求 得分得分 最低最低 分值分值 標準化標準化 設計設計 (5 5 分)分) *戶型標準化 標準化戶型應
3、用比例80%, 或單一戶型比例60% 2 - 構件標準化 60%標準化構件應用比例80% 13 1 主體結構主體結構 工程工程 (4040 分)分) 豎向構件 35%豎向構件比例80% 5%豎向構件比例35%,非預制構件 部分應采用裝配式模板工藝 1020 1015 20 水平構件 70%水平構件比例80% 10%水平構件比例70%,非預制構件 部分應采用裝配式模板工藝 1015 515 裝配化施工 共 3 項,按滿足項數評分 15 - 圍護墻和圍護墻和 內隔墻內隔墻 (2 20 0 分)分) 外墻非砌筑、免 抹灰 80%外墻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8 5 外墻與裝飾、保 溫隔熱一體化 共 5 項,按滿足項數評分 15 - 內隔墻非砌筑、 免抹灰 70%內隔墻非砌筑、免抹灰比例100% 57 5 裝修和裝修和 機電機電 (3030 分)分) 全裝修 按滿足要求評分 6 6 *集成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