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開發部工作標準管理中心人力資源開發部工作標準 部門職能部門職能 人力資源開發部是集團勞動、人事、工資和培訓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集團 人力資源的儲備、開發、調配、考核和管理。負責擬訂集團的人事制度和薪資標 準。為集團的發展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工作內容與要求工作內容與要求 一、工作職責一、工作職責 1、負責對國家相關政策的研究與貫徹,對集團下屬子公司的人事工作進行 指導。 2、與各大人才中心、獵頭公司保持聯系,研究分析外部人才的市場動態。 3、負責集團職員思想狀況、工作滿意度的調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勵機制 和約束機制。 4、負責集團所需人員的招聘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5、負責建立集
2、團人力資源信息管理系統。 6、負責集團人事政策的制訂和職員手冊的編寫。 7、根據集團戰略發展目標和人力資源市場狀況,制訂集團薪資標準。 8、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績效考核系統。 9、負責集團勞動合同的管理和指導、監督各子公司勞動合同制的執行。 10、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培訓體系。 11、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內部管理人員的推薦、培養和晉升體系。 12、負責集團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3、負責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二、協作職責二、協作職責 1、協作確定總部薪資額度,并及時通知財務結算中心。 2、協作集團各中心、各子公司落實各類人員的需求。 3、協作集團各單位進行各類培訓。 責任與權限責任與權
3、限 一、責任一、責任 1、對集團總裁負責。 2、除特殊原因和不可抗力外,對未按規定和要求完成所負責的工作承擔責 任。 3、對本中心人員的工作結果負責。 二、權限二、權限 1、有按照本中心的工作職責進行規定范圍內的各項工作的權利。 2、對各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工作有指導和監督的權利。 3、對公司的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有建議和咨詢的權利。 4、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本中心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或職責進行調配。 5、對本中心工作人員在聘用、培訓、獎勵、辭退、晉升等方面有建議權。 崗位設置崗位設置 崗位職責崗位職責 崗位條件崗位條件 一、崗位設置一、崗位設置 1、部門編制: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共設編制 5 人 2、崗位設置:人力資源開發中心設 5 個崗位,其中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總經 理 1 人,人事部經理 1 人,培訓部經理 1 人,人事文員 1 人,培訓文員 1 人。 二、崗位職責二、崗位職責 1、人力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