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96 - 工程合同成本管理辦法工程合同成本管理辦法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297 1.1. 目的目的 為加強海爾地產集團房地產項目的工程合同的成本管理,規范工作流程,維護集 團權益,制定本管理辦法。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海爾地產集團下屬各項目公司。 3.3. 職責職責 3.1 海爾地產集團審計法務中心和成本管理中心負責對本管理辦法的制訂、修改、解 釋、指導、監督檢查。 3.2 海爾地產集團下屬各公司負責簽訂、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員(包括經辦、審批、
2、資 料管理等)貫徹執行本管理辦法。 4.4. 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4.1 一般規定一般規定 4.1.1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直接構成發包單位項目開發成本且需要承包單位通過工 程施工形成實體產品(如土建、安裝、裝飾、園林環境等)的合同;勘測、 監理、造價咨詢委托類合同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土地、材料設備采購、 設計類合同則另按有關管理辦法執行。 4.1.2 海爾地產集團房地產項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4.1.2.1 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工程合同管理必須全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定,使得 集團的權益能夠依法受到保護。 4.1.2.2 合同書原則合同書原則:工程施工必須正式簽署合同書以明確雙
3、方的權利、義務和責 任,但金額在 3 萬元以下且能及時結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類合同中已經界 定清楚歸屬的變更簽證事項可另行辦理。 4.1.2.3 事前簽訂原則:事前簽訂原則:工程合同應在經濟事項發生前簽署,禁止工程類業務未簽 署合同即先行施工。 4.1.2.4 招標原則招標原則 本原則包括以下兩方面含義: 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合作方。 除下列情況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應通過招標 方式確定: (1) 某項工程、 產品業已經過集團審批確定了長期合作伙伴關系; (2)某些政府壟斷工程; (3)屬于工程招標管理制度規定的適用情形,經 詳細填寫集團考察結果審批表 ,并按規定經集團有關負責人會簽批準后, 方可采用考察對比的方法確定合作方。 合同隨附招標文件。擬簽合同正文及其補充協議(包括設計變更與現場簽證 協議、工程保修協議、廉潔合作協議) ,應作為招標文件之附件一并發給投 298 標單位,投標單位需對其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