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35 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管理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業務管理規范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336- 1.1. 目的目的 嚴格選擇優質的造價咨詢單位,確定雙方合作的方式,為工程造價把關。 2.2. 范圍范圍 造價咨詢單位按項目簽訂造價咨詢合同,全過程的參與項目的造價管理工作。 3.3. 管理規范管理規范 3.1 單位選擇 3.1.1 造價咨詢單位必須具有建設部甲級資質。 3.1.2 由于工作的重要性,優先考慮曾合作過的可靠的造價咨詢機構。 3.1.3 選擇咨詢單位中優秀的造價工程師。
2、 3.1.4 造價咨詢單位的選擇需經集團成本管理中心確認。 3.2 簽訂造價咨詢合同 3.2.1 造價咨詢的合作方式:全過程參與項目估算、概算、預算和決算工作。 3.2.2 造價咨詢收費:以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為基礎,根據項目 特征協商而定。 3.2.3 造價咨詢周期(基本要求) :投資估算(審核)為 20 天,設計概算(審核)為 20 天,項目預算編制(審核)為 30 天,項目結算審核為 20 天。 3.2.4 根據項目特點,確定造價咨詢補充協議。 3.3 造價咨詢工作的實施 3.3.1 雙方對合同都認可后,由造價咨詢單位先簽字蓋章確認。 3.3.2 區域公司與造價咨詢單位必
3、須以統一的造價咨詢工作聯系單開展工作。 3.3.3 每一份預結算造價咨詢工作,區域公司必須以造價咨詢任務委托單的形式 發送造價咨詢單位。 3.3.4 造價咨詢的相關資料雙方應辦好簽收手續。 3.3.5 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主辦人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主要工程圖紙會審工作。 3.3.6 造價咨詢單位的工程主辦人員必須每月到施工現場。了解施工現場的情況,處 理工程造價的相關糾紛問題,并提供甲方月工作報告,總結當月完成的工作及發現有 關工程造價的問題。 3.3.7 區域公司成本管理部門全過程跟蹤造價咨詢工作,并保持與咨詢單位的良好溝 通。 3.3.8 對于預結算的審價初稿,項目公司進行復核與確認工作。 3.3.9 審價報告生效后,整套造價咨詢資料返回成本管理中心存檔,并做好資料退還 簽收手續。 3.3.10 成本管理中心對造價咨詢單位的咨詢工作進行督察。 3.4 造價咨詢單位提供的相關服務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