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8 1 目的目的 對外投資有關事宜的規定對外投資有關事宜的規定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209 為規范海爾地產對外項目投資的日常工作,規范對外投資項目的管理,提高對外項目投資 決策的工作質量及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海爾地產房地產對外投資投資決策。 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無 4 職責職責 4.1 海爾地產海爾地產 1. 投資發展部:對外項目投資的主要發起和運作部門,具體負責對外項目的投資談判 和投資研究與分析工作。 2. 項目發展工
2、作小組:由集團財務管理部、法務內控部、戰略技術部、海爾 Capital 與 海爾地產投資發展部、市場營銷部、資金運營部、工程管理部、規劃設計部、下屬 公司委派的人員共同組成,組長由投資發展部第一負責人擔任或委派,負責領導具 體工作。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在對外項目投資中負責項目談判和項目評估與論證工作。 3. 海爾地產投資預審委員會:由海爾地產董事會任命。海爾地產投資預審委員會的組 成如下:海爾地產董事長、海爾地產總經理、投資發展部負責人。必要時,可以邀 請地產其他人員參加,同時可以邀請外部專家參加。投資預審委員會對房地產投資 項目進行項目評估和項目論證的預審。 4.2 海爾集團海爾集團 1. 海
3、爾集團董事局:負責對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備案。 2. 海爾集團相關部門:含財務管理部、法務內控部、戰略技術部、資本運營部。負責 對海爾地產各對外投資項目評估和論證報告提出專業意見和技術支持。 3. 海爾集團投資決策委員會:由集團財務管理部、集團法務內控部、集團戰略技術部、 海爾 CAPITAL 人員、海爾地產董事長、海爾地產總經理、海爾地產投資發展部負責 人組成。負責對外投資項目評估和論證報告的初審。 5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210 5.1 對外投資原則對外投資原則 1. 必須控股,股權不低于 51 2. 必須遵循海爾的管控模式 3. 必須有財務控制權 4. 必須提取一定的財務管理費 5. 必須以海爾品牌命名 5.2 控制模式控制模式 A. 絕對控股模式: 目的在于獲取對方土地資源;控制股權在 2/3 以上;需要對方公司有相對較好的土地資源; 控制模式等同于海爾地產獨資公司的管控模式;即豐源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