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管理辦法項目發展工作小組管理辦法 編制人 編制日期 審核人 簽發人 修訂記錄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簽發人簽發人 1. 目的目的 為規范海爾地產項目投資研究的日常工作,建立一套規范化的管理體制,提高項目投 資決策的工作質量及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海爾地產房地產項目發展工作小組日常工作管理。 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無 4.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設置項目發展工作小組設置 項目信息經海爾地產董事會批準有效后,海爾地產上報集團成立項目發展工作小 組請求,海爾集團指派集團部門
2、的參加人員,海爾地產人力資源部審核海爾地產 小組成員的任職資格后,海爾董事局批準成立。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為矩陣式項目組織,小組成員 910 人,由集團財務管理部、 法務內控部、戰略技術部、海爾 Capital、海爾地產投資發展部、市場營銷部、資 金運營部、工程管理部、規劃設計部、下屬公司委派的人員共同組成,組長由投 資發展部第一負責人擔任或委派,負責領導具體工作。出現時間局限等不可抗力 因素造成小組不能如期成立,投資發展部可替代行使小組職責,但必須經過海爾 集團領導批準。原則上,小組一經成立,小組成員不得隨意變動,不同項目小組 成員可以不同。在必要時,海爾集團或海爾地產可聘請專家,提供支持和參
3、與項 目論證。 項目簽約成功或者項目意向被放棄,項目發展工作小組自動撤銷。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海爾地產人員) ,享受項目團隊激勵政策。海爾集團參與人員 按集團規定享受相關激勵政策。 5. 工作內容和流程工作內容和流程 1. 根據海爾集團審批后的年度土地儲備計劃和項目預算情況, 投資發展部進行土 地信息分析、篩選地塊,對重點介入的項目,向海爾地產董事會提交成立項 目發展工作小組的申請和項目資料。 2. 海爾地產董事會組織投資發展部、市場營銷部、資金運營部、工程管理部、規 劃設計部根據上報資料對項目進行初步評估,決定是否成立小組,同時上報海 爾集團董事局。 3. 海爾集團董事局決定成立項目發展工作小組后, 海爾集團與海爾地產及時委派 本部門專業人員成立工作小組,組長制定具體工作時間。 4. 項目發展工作小組成立一周內(視項目緊迫性可適當延長),完成實地調查和 評估工作。 5. 項目工作小組應根